lkk77 wrote:
已經道歉,解釋清楚了
先說明一下,本人上過兩次法院,當然都是以告訴人身份
一次是妨害名譽,有個買家在評價裡面使用謾罵性字眼詆毀我,
我向檢察官主張那樣的文字會使不知情的第三方誤解,可能影響我的商譽,
檢察官有採信,最後和解,對方賠錢了事
一次是交易詐欺,這次很倒楣,告到一個借人帳戶的七逃仔,他被判刑但是我的損失沒得討
我念過中文系也唸過外文系,自認對文字非常敏銳
請各位看他寫的文字:
我不知樓主說種田是開玩笑的 後來才知道 那我道歉
短短22個字我真的看不懂他要道歉什麼,解釋什麼
根本沒有像他酸人時那麼犀利明瞭易懂
不只我,還有其他熱心的網友數次提醒他
回文不要斷章取義,曲解原意,只有片面的理解就做出不適當的回應
但我相信他不知是沒看還是沒懂,不斷發生
我在#225樓是這樣寫的
謝謝鼓勵,有啦第三間快要出來了
我老婆娘家在微熱山丘附近有塊地種鳳梨
最近已經準備在路跟田的交界搭一個小鐵皮
叫我假日回去幫忙賣鳳梨
約1.5坪大,全部用烤漆版,大概一萬塊可以搞定
我哪句話說我要去"種田"的??
因此,這樣的道歉對我而言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跟他說出:
原來版主都是跟血蛭一樣, 都是附生在宿主身上吸血, 白手起家的人怎會需要利用 別人地種鳳梨..賣東西... 不是都靠自己?現在大家都沒有田地種鳳梨..
完全前後矛盾
我相信01站上90%以上的網友都是宅心仁厚的
謝謝大家的建議,我自有拿捏
只是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當事人有任何認真的道歉與誠意
當然,我不是,也不需要他在討論區內做出怎樣的表示
在這件事情成案或不成案之前,我覺得我沒有資格說要不要原諒他
也不會做出任何撤回的動作
因為目前已經交給法律處理,雖然我不是一個很懂法律的人
但我相信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