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都更一坪換一坪是幻想 丁守中:我辦得到,外加一個停車位


Lightwave18 wrote:
去頭去尾無限循環跳...(恕刪)


等超越了新加坡和五萬戶公宅蓋好了再出來批評他人吧!
隨便一句夢到的就想要打發人喔
一坪換一坪+車位 當然有可能~~~~我朋友在南港準備交屋了,4樓30坪公寓~~換成47坪+車位,2坪多要花錢買,也就是7.5地坪(30坪建坪)換成約45坪建坪+車位!!!這是實際發生的!!


但前提是地點要好,南港火車站附近,而且街廓開闊!!!


話說不是每各需要都更的房子,都有這麼好條件......自然不能全部一概而論!!!細節沒講清楚就是騙票~~~~但說到騙,膝蓋市長是專家,他最沒資格說三道四!!
我說了~丁丁當然可以鞭,

因為我不認同還送車位,雖然我就是需要都更的優先戶

但都更最主要的關鍵就是一坪換一坪

柯P自己都說過,啊你是在高潮什麼?


另外~柯P說的實話,如果是聖文口中說出來,

不知道樓上那位看似公正的仁兄還會仗義執言嗎?


台灣人最大問題,就是一但有特定立場,

就很容易雙重標準,變成習慣而不自知!


亮哥+ wrote:
因為:
1.住戶要自己出錢(一戶出個3,4百萬跑不掉).因為2倍容獎後,原住戶剛好一坪換一實坪,完全沒有多餘坪數可供建商補貼.住戶自己若不錢誰要出錢?
2.要百分百住戶同意.一到四樓總有人不願出錢或者家境不夠充裕.
3.光是第一關老屋健檢就很難通過符合要件
4.雖然建蔽容積鬆綁幾乎可以一坪換一坪,但依然要符合都計法的限高及退縮法規,在這限高,加上消防公設是必備,昇降梯是必備,造成室內實質上還是蓋不到一坪換一坪.



你的幾點自己判斷的??


2010年07月28日新聞~
室內可1坪換1坪
北市府都更處處長林崇傑說,基地為完整街廓或面積達605坪以上,且有一半以上住戶同意均可提出申請,老屋主可免費舊屋換新屋、室內面積1坪換1坪,地段精華區還可能再加1個車位。

北市老舊公寓更新申請資訊
期間:2010/8/2 ~2015/8/1
申請條件:
1.住宅區、商業區或特定專用區(允許住宅使用)
2.完整街廓或面積2000平方公尺(605坪)以上
3.基地內4、5層樓的樓地板面積或戶數達1/3以上
4.不能影響鄰地無法更新
獎勵規定:
更新容積獎勵提高到2倍為上限
Lightwave18 wrote:
你又只丟一句話了,...(恕刪)


不是要公評嗎?我的什麼立場?你懂我在説什麼?要不要回去看看?

文林苑案後都更案減少,建商和民眾怯步觀望,沒有影響?

廢話説那麼多幹嘛?還是要像你一樣把落落長文字報導都轉貼出來才算是回答問題?

少自以為是了!
我認為要做到不是不可能,像這種都更的房子本來就可以不用蓋得那麼華麗,大廳就一般不挑高或是歐式華麗建築

外觀也不需要氣派的大理石歐式風格,全部都以實用耐用為準自然可以降低成本

所有衛浴及廚具選用國產品牌堪用就好,想用高級自己客變

1:1換實坪加車位可以用機械車位,這樣子問題就可以解,想換平面車位自己貼錢


ltelung wrote:
你的幾點自己判斷的...(恕刪)


沒錯,只要都更基地面積夠大,面臨主要道路夠寬,一坪換一坪是可以達到的。

亮哥+ wrote:
網路資訊及法規都查得到,能不能一坪換一坪這問題早就有定論,依最高的都市計劃法,連最值錢的台北市九成公寓都不可能一坪換一坪,更別說台北以外土地更不值錢的地區了.地方行政不能逾越中央立法的層級,為什麼到了這個年代還有欲取大位者腦袋如此不清不楚?說實話很難嗎?

實話是什麼?就是柯P說的免費一坪換一坪很難,而且不可能不出錢.(管它是不是髮夾彎,敢說實話就難能可貴了,政客最重要的就是不要騙,如果騙了,就要能認錯同時滾動式修正)

至於有沒有可能透過中央修法來迎合北市一坪換一坪需求?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原因很多在此不多陳述.簡單說,以都計法的精神,私人利益不能逾越公共利益的思惟.早期公寓的超限容積蓋法事實上是吃公共容積的豆腐,地雖然是私有的,但超限的用法,影響了交通及公共消防安全,加重了都市的負荷.現在因地震頻繁,公寓住戶才想到要透過改建或都更來加強自身的結構安全,想法是很好,但一旦改建時,必然要把原有侵佔到公共容積的部份給吐回給這個都市才是合理的.因此室內實坪縮小是免不了的,而且建造費用,除了少數原本就有超高容積的商業用地有機會透過賣新房補貼外,大多數公寓改建及都更,必然是要住戶自己拿錢出來才有可能達成,因為關鍵在"土地分區"及"容積率".

"土地分區"及"容積率"這二個是任何一部想討論改建都更者最基本的常識,算是溝通的基本知識平台,如果連這也不懂,就敢上網來大放厥詞?我也是醉了.但看了這串,應該有超過一半的人自己也不清不楚.難怪一直是處在雞同鴨講的情況.如果公共政策的事可以簡約成我討厭誰我支持誰,我原有的只能更多不能更少...就可以解決,那這世界早就太平了.

回主題,什麼情況才有可能一坪換一實坪?簡單來說,住三公寓要有2倍以上容積獎勵才有可能達到原一坪換一實坪,以前台北好好看就是透過行政提供2倍容獎,但這已被宣判為違法的行政特例.
但事情不是沒有變通之道,去年中央針對老屋危樓新增立法的"老屋更新條例",裡頭很巧妙的暗植了授權地方政府合法2倍容獎的可能性(針對蓋好蓋滿的四層公寓,按此條例,可以維持原400%容積再獎勵1.15倍,換算起來,剛好是住三法定容積225%的2倍)
但這條例因邸觸都計法,所以定有十年落日條款,想衝的要把握這十年好好改建.
但為何報載這條款通過,實際改建的危樓及老屋很少?
因為:
1.住戶要自己出錢(一戶出個3,4百萬跑不掉).因為2倍容獎後,原住戶剛好一坪換一實坪,完全沒有多餘坪數可供建商補貼.住戶自己若不錢誰要出錢?
2.要百分百住戶同意.一到四樓總有人不願出錢或者家境不夠充裕.
3.光是第一關老屋健檢就很難通過符合要件
4.雖然建蔽容積鬆綁幾乎可以一坪換一坪,但依然要符合都計法的限高及退縮法規,在這限高,加上消防公設是必備,昇降梯是必備,造成室內實質上還是蓋不到一坪換一坪.
)


這才是專業文,一堆人根本完全不懂土地分區、容積率、建蔽率、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還講了一堆自以為是的說法

麻煩你們去搞懂這些東西再來

亮哥+ wrote:
網路資訊及法規都查...(恕刪)



專業好文...不得不說讚了~~~~~

samson1126 wrote:
專業好文...不得...(恕刪)


能不能結案不知道,
不過就是一件事, 越討論越清楚很好.
年底他選的就是...地.方.官...
連個中央民代都不是.
事涉修法的.自己縣市不能全權做法的政見,都先打折先.
台北是都更. 台中大概就是那幾根....
大家看清楚事情本質和法令限制,不是壞事.
選的是.地.方.官.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