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wave18 wrote:
去頭去尾無限循環跳...(恕刪)
等超越了新加坡和五萬戶公宅蓋好了再出來批評他人吧!
隨便一句夢到的就想要打發人喔

亮哥+ wrote:
因為:
1.住戶要自己出錢(一戶出個3,4百萬跑不掉).因為2倍容獎後,原住戶剛好一坪換一實坪,完全沒有多餘坪數可供建商補貼.住戶自己若不錢誰要出錢?
2.要百分百住戶同意.一到四樓總有人不願出錢或者家境不夠充裕.
3.光是第一關老屋健檢就很難通過符合要件
4.雖然建蔽容積鬆綁幾乎可以一坪換一坪,但依然要符合都計法的限高及退縮法規,在這限高,加上消防公設是必備,昇降梯是必備,造成室內實質上還是蓋不到一坪換一坪.
亮哥+ wrote:
網路資訊及法規都查得到,能不能一坪換一坪這問題早就有定論,依最高的都市計劃法,連最值錢的台北市九成公寓都不可能一坪換一坪,更別說台北以外土地更不值錢的地區了.地方行政不能逾越中央立法的層級,為什麼到了這個年代還有欲取大位者腦袋如此不清不楚?說實話很難嗎?
實話是什麼?就是柯P說的免費一坪換一坪很難,而且不可能不出錢.(管它是不是髮夾彎,敢說實話就難能可貴了,政客最重要的就是不要騙,如果騙了,就要能認錯同時滾動式修正)
至於有沒有可能透過中央修法來迎合北市一坪換一坪需求?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原因很多在此不多陳述.簡單說,以都計法的精神,私人利益不能逾越公共利益的思惟.早期公寓的超限容積蓋法事實上是吃公共容積的豆腐,地雖然是私有的,但超限的用法,影響了交通及公共消防安全,加重了都市的負荷.現在因地震頻繁,公寓住戶才想到要透過改建或都更來加強自身的結構安全,想法是很好,但一旦改建時,必然要把原有侵佔到公共容積的部份給吐回給這個都市才是合理的.因此室內實坪縮小是免不了的,而且建造費用,除了少數原本就有超高容積的商業用地有機會透過賣新房補貼外,大多數公寓改建及都更,必然是要住戶自己拿錢出來才有可能達成,因為關鍵在"土地分區"及"容積率".
"土地分區"及"容積率"這二個是任何一部想討論改建都更者最基本的常識,算是溝通的基本知識平台,如果連這也不懂,就敢上網來大放厥詞?我也是醉了.但看了這串,應該有超過一半的人自己也不清不楚.難怪一直是處在雞同鴨講的情況.如果公共政策的事可以簡約成我討厭誰我支持誰,我原有的只能更多不能更少...就可以解決,那這世界早就太平了.
回主題,什麼情況才有可能一坪換一實坪?簡單來說,住三公寓要有2倍以上容積獎勵才有可能達到原一坪換一實坪,以前台北好好看就是透過行政提供2倍容獎,但這已被宣判為違法的行政特例.
但事情不是沒有變通之道,去年中央針對老屋危樓新增立法的"老屋更新條例",裡頭很巧妙的暗植了授權地方政府合法2倍容獎的可能性(針對蓋好蓋滿的四層公寓,按此條例,可以維持原400%容積再獎勵1.15倍,換算起來,剛好是住三法定容積225%的2倍)
但這條例因邸觸都計法,所以定有十年落日條款,想衝的要把握這十年好好改建.
但為何報載這條款通過,實際改建的危樓及老屋很少?
因為:
1.住戶要自己出錢(一戶出個3,4百萬跑不掉).因為2倍容獎後,原住戶剛好一坪換一實坪,完全沒有多餘坪數可供建商補貼.住戶自己若不錢誰要出錢?
2.要百分百住戶同意.一到四樓總有人不願出錢或者家境不夠充裕.
3.光是第一關老屋健檢就很難通過符合要件
4.雖然建蔽容積鬆綁幾乎可以一坪換一坪,但依然要符合都計法的限高及退縮法規,在這限高,加上消防公設是必備,昇降梯是必備,造成室內實質上還是蓋不到一坪換一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