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坪制現出高房價地獄真相

omniyeh wrote:
看到有人說實坪制,只談買買,甚至弱到變廣告實坪制,真令人搖頭。


弱的很弱,根本社會亂源,煽風點火,另外聰明一點的,只是想把手上老舊房子假漲變現,其心可議唷!

dancingra wrote:
補一句好了:挑戰一個觀點不一定是不贊成,有時是為了確認,不然論文考試被海劈完,審查教授為什麼會簽名,碩士論文就算了,博士論文還能當過場簽一簽了事?


理解您的感嘆。

其實我們在這裏寫那麼多,主要闡明,不是不贊成 "實坪制",是有條件贊成 "實坪制登記", 但不贊成朝三暮四 "廣告實坪制”。所謂有條件,當是指與民法相關物權問題都解決與修訂的條件之下。

怎麼說,怎麼舉例都沒用,問其問題請其思考一下,其不肯正面回應還加鬼打牆,就是教不懂,還會亂扣帽子。

實坪制推不起來,其實是推行的人太弱,搞不清關鍵在登記的問題所致。
omniyeh wrote:
理解您的感嘆。其實我(恕刪)

早就有實坪制了
就是房價-車位價格/主建物坪數
這沒很難吧
hitpaw wrote:
早就有實坪制了
就是房價-車位價格/主建物坪數
這沒很難吧


已經寫很多了.

談實坪制是 “實坪制登記”,沒有“實坪制登記”,任何計價算式都是假的,騙人的.

只要 “實坪制登記” 確實做到,其他實坪制買賣,實坪制廣告自然水到渠成.
沒看過權狀?

官方一直都是實坪制。

買不起就認份點,房地產交易是總價制。

管你怎麼改,總價不變。

omniyeh wrote:
已經寫很多了.談實坪(恕刪)
公設比過高要怎麼處理 ? 基本上就是從不合理公設審查與登記入手,簡不簡單我不知道,但就這麼清楚明確。

才不是什麼 "廣告實坪制" 這種換湯不換藥的把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381499

修法降公設 花敬群:會很有感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針對公設比過高,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透露,諸如車道、車位的公設,擬修法「不可計入樓上公設一起算」。內政部五月前會確定最終版本,送行政院審查。花敬群說,休閒室等空間將一定比例限縮,民眾「會很有感」。

花敬群表示,內政部修法方向,是減少不合理、不必要的公設計算。他舉例,停車場車道不應該算成整個住戶共同要來承擔的?「誰買車位誰承擔。」一個正常停車位大約十一、十二坪,假設賣一百五十萬元,一坪大約十三、十四萬元,「上面可能一坪六十萬,把下面的拿到上面去賣,這就不合理。」

「我也不曉得為什麼過去沒有管,但發現這問題後就趕快來處理,」花敬群說,未來修法後,車道只能放下來當停車場賣,上面的公設比就會降。

而像是休閒室、娛樂室、交誼廳等,花敬群說,過去這些管委會空間,有些建案可能搞好幾間,比較大的社區會做一定比例的限縮,相關修法若能獲政院、立院的支持,「對於公設比的降低會滿有感的」。

內政部預估大致可減多少公設?花敬群未鬆口,他說,現在新成屋公設比有三成六,甚至有四、五成的;樓梯間、消防公安空間、機房、垃圾貯藏間、一定程度的大廳等公設空間,本來就是必要的,「至少不要太誇張」。

「兩成、兩成多,我覺得是合理的,」花說,以集合住宅社區而言,公設比三成內他覺得都算合理;像現在蓋社會住宅,他的要求就是努力讓公設比在三成以下,不需要的就不要蓋,「有些案例比較特殊,可能到三成二、三成三,很勉強了。」

花敬群以明倫社宅為例說,法律明文規定可以蓋,建築師、設計師不會想太多,可以蓋的都蓋出來,最後就會有大陽台跑出來,「沒人說一定要蓋,可以少付一點租金也很好。」

至於若修法成功三讀,新制何時上路?花敬群說,還在討論中,要等部內最終版本定案,同時也要建築師、地政士等業界溝通釐清,就專業及法理上討論合理與否,也要獲得行政院、立法院支持。
omniyeh wrote:
公設比過高要怎麼處理(恕刪)


其實一起做就好了~
廣告實坪跟歐蜜陀佛一樣
一個象徵而已 即使沒實質幫助

我們也沒辦法向泰國韓國一樣
車位登記不計價
總之分離計價 本意不錯
先看看法怎修.....

他舉例,停車場車道不應該算成整個住戶共同要來承擔的?「誰買車位誰承擔。」一個正常停車位大約十一、十二坪,假設賣一百五十萬元,一坪大約十三、十四萬元,「上面可能一坪六十萬,把下面的拿到上面去賣,這就不合理。」


作夢夢到強者我朋友買了實坪制房屋後問我:

B4 的車位跟 B1 的車位,誰壓過的車道面積多?為什麼 B1 賣比較貴?

然後強者我朋友的鄰居也跳出來抱怨:明明都一樣停 B1,啊我車位就在入口處,他的卻在 B1 最深的角度,天天都要多壓過更多面積的車道,為什麼我們 B1 的車位都是一個價?

~~~
計較,看是事大或事小,但偏不幸的是,事大或事小,每個人看法又不同。當要做到究極的使用者付費時,就是到處設門卡感應器,到處丈量鑑界打界樁畫界線,月月結算逾界使用費... 這樣的世界。沒說不可以,只是看大家喜歡哪種生活罷了... 我就看過有熟鄰居車子發不動要接電,兩人停的地下層不同,就很簡單地開下去幫接個電就好...
dancingra wrote:
作夢夢到強者我朋友買(恕刪)


你想到的都是只在台灣人存在的世界~~~

外國全是實坪制 你腦補的紛爭不就把全世界法院塞爆了?
dallasoriginal wrote:
你想到的都是只在台灣人存在的世界~~~

外國全是實坪制 你腦補的紛爭不就把全世界法院塞爆了?


台灣人在台灣買的房子,遵循台灣的民法與地政法規,天經地義,跟全世界其他地區制度與法院毫不相干。

要支持 "實坪制" 是 "實坪制登記",不要再表面用 "實坪制" 當晃子,其實只用 "廣告實坪制" 這種假貨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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