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應該記得,之前我和你們在別版討論這個議題時,我也不知道何謂廣編特輯,
就如同我不知道何謂廣編特輯,同意戶的老人們也不了解,是建商登廣告,
也是你們告知才了解何謂“廣編特輯”。
同意戶只是知道記者會有上報,可以有更多的人了解真相。
如果你有懷疑,可以直接去問,36戶的FB可以留言。
你說你不願用私人的FB帳號去問,怕被找到,又不願申請新帳號。
但是比起”用懷疑來入人於罪“,那個重要,你要衡量一下。
我發文的資料,主要是用王家和聯盟的媒體說法,而且怕有誤解,大部分資料還在聯盟的FB貼過對質過才用,甚至王家目前的律師的部落格,我也用同樣資料貼文。
我也怕弄錯,而錯怪人。(雖然目前被聯盟的FB 刪了大部分留言)
有些話,覆水難收,不只是法律問題,而是當我們說出話,會對別人照成傷害時,要謹慎。
我發文說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的錯,主要是他們的舉動照成很多人都傷害,他們必須停止傷害他人,也是替他們自己留後路,究竟謊言激起的抗爭最後還是會傷到他們自己。
當然,
如果同意戶的老人們自己有能力上網發文,自己能處理這個爭議,我也不會發文。
究竟我也只是在國外居住,
只是在2100(2012-04-15)看到同意戶年紀不小的李小姐由於在外租屋無法找到和母親同住的屋子,只能暫時讓母親住養老院,李小姐很無助,我看了很不忍。就了解,也有其他同意戶也陷困境。
希望李小姐和其他同意戶老人能早日回家,這是我發文的唯一理由,信不信由你們。
王家要爭取他們的利益,天經地義。但是應該在都更案通過前提,同意戶也不會反對,可是王家在都更案通過後才提,王家沒有讓同意戶有機會處理王家退出的衝擊。
畸零地如何退出都更的規劃,我有請教過國內的網友,也有開版文說明,其他網友也有開版說明(緞帶糖果的 重新再次檢視 此次王家都更案。)
但是看來,市府,建商,王家都沒有提到畸零地退出都更的規劃,為什麼,想想也知道他們都不想。
只是在他們拉鋸戰的時候,受傷害的不止是36戶....
不多說了,我還是把這個版讓給其他人發言吧,不然,後面又會只有我們幾個的對答。
有議題想討論,歡迎到我開的版”文林苑_王家提不出畸零地重建方案。討論
同意戶裡面有個郭元益的老闆,
你要我相信一個商場打滾多年的會不知道新聞與廣編的差別?
更何況早幾年新聞還曾大肆報導過政府對於廣編稿的應用規範,
除非同意戶全都住國外,
不然36戶有老闆有工作經驗的,
不看報紙也不看雜誌更不看電視,
都不知道廣編以為是新聞?
這種說詞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36戶的發言人真看我的發言不順眼,
歡迎他來這邊與我辯論,
我懶得像某些人四處註冊幽靈帳號發文章來抹黑異已。
別拿同意戶做擋箭牌,
同意戶現在的處境是誰害的?
建商搞不定王家又沒誠實告知先拆了她們房子,
那沒房子住的責任為何要王家承擔?
同意戶對都更的態度明顯就是把自己跟建商綁在一起,
那她們的委屈請向建商去討,
一下子罵王家一下子罵政府,
就沒見過她們發新聞稿罵建商。
是只有市府,建商,王家不想退出都更?
你要不要回去看協商剛結束謝小姐的發言?
她可是立場堅定的很不要王家退出喔!
畸零地真要退出?很簡單,
市地重劃,
誰說一定要臨路?建商也不想讓出臨路面不是嗎?
我再講一個公務機關常用的方法,
把他們兩塊往廟那邊塞過去,
"尚可與臨地合併都更"就解決了,
官員要的是一個說法,不是依法!
不然依法像下圖這種狹長地就算臨路,
你認為再退縮讓出人行道後他能蓋什麼?電話亭?候車亭?

重送規劃要多久?
反正三年都等了。
老實說,不是我愛攻擊同意戶,
是同意戶自己站到前線幫建商擋炮火!
同意戶以為釋憲後自己贏了一仗,
多數決不違法啊,
殊不知這是幫建商大開方便之門,
未來圈地分割持有養人頭戶會變成常態,
反對戶也可以養人頭抵抗沒錯,
但能養幾個?十個?二十個?
某建商一坪不到養四十五個,
祈禱自己家不要被建商看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