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的好熱烈喔像這種事情根本也沒甚麼阿會去賣的人就會去賣不會去賣的人就不會去賣我也不會去瞧不起他只是娶老婆我不敢取這種的到時候被感染到甚麼病就危險了人家也是靠自己的"本錢"去賺的阿趁年輕多賺點就多賺點也沒甚麼好評論的阿不過八千真的太貴了又不是幼齒的這麼貴應該要除以四吧?
而我一眼卻看不完 wrote:未完成性交易不罰...(恕刪) 大家都忽略一個重點警察都收到簡訊 喬裝成客人 見了面只因為價格喬不攏 所以不罰WTK! 所以一定要X進去才能罰? 有動機跟行動 就該罰了....靠!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在鼓勵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