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net wrote:用實坪制是讓各建商比...(恕刪) 能灌水?那也要政府機關敢簽名.發使用執照..公家都敢冒著貪污風險了...那我成為買家只能認了..希望他別被抓到...講一個最簡單的...露台...它能算坪數嗎?可以賣...但它也是公設...2樓專用嗎?並沒有....它對於大廳而言...是屋頂.也是大家共用的...
mask0704 wrote:能灌水?那也要政府機關敢簽名.發使用執照..公家都敢冒著貪污風險了...那我成為買家只能認了..(恕刪) 你不知道政府對公設比的計算沒制定標準嗎? 光是車位/車道比就可以灌水好幾坪,你不知道嗎?
deepnet wrote:你不知道政府對公設比...(恕刪) 車道...也能算是...房子出入口的一部分...你能保證自己用不到?很多房子地下室也規劃機車位..你的機車進出也是用車道吧?而且現在買房子.綁車位.是銷售配套...不能不買...坪數這麼容易灌水?你當地政機關都塑膠的嗎?
deepnet wrote:公設能不能灌水,你自...(恕刪) 唉...你講的我都知道....同個社區...萬一遇到灌水的..只能認栽...公務員不怕被關...那也只能貴買貴賣囉..誰叫自己喜歡這房子...不用糾結...房子也是早買早享受的一種產品....
mask0704 wrote:公務員不怕被關...那也只能貴買貴賣囉..(恕刪) 不是公務員不怕被關,建商的樓板面積跟公設面積數字沒問題,而是分配比例很有問題 ! 原因就在法規沒規定公設分配計算方式任由建商依良心自己配 !
deepnet wrote:不是公務員不怕被關,...(恕刪) 既然你覺得車位車道攤提坪數是優勢一方....也可以多買1-2個車位...你就從吃虧的一方變成佔便宜的一方...我覺露台為例..建商賣給2樓戶30%/坪...其它70%攤提給所有人付錢...你覺得公平嗎?2樓戶只付了30%卻擁有100%的使用權...答案每個人都喜歡露台嗎?都願意付這些錢買一塊空地嗎?又不能加蓋還要常常掃樓上丟下來的垃圾..運氣不好還可能變成案發現場...結論...見仁見智...但它如果不蓋出來...1樓的屋頂面積就小小的很難看...居民下雨天..進出穿雨衣.拿信..都不方便...它該不該存在?該不該賣錢?該怎麼分配坪數跟價錢?
mask0704 wrote:既然你覺得車位車道攤提坪數是優勢一方....也可以多買1-2個車位...你就從吃虧的一方變成佔便宜的一方...(恕刪) 車位是賣固定價,建商把車道大部份攤提到公設而不是車位,你說誰是優勢的一方? 是建商吧!買車位的吃虧,沒車位的住戶更吃虧 !建商除了把露台當公共雨遮算到大家的公設比賣外,還可以再跟專用戶加收價,你說搞那麼多,問題不就在公設比是隨建商隨意配不是嗎?實坪制單價簡單明瞭好比較,即使單價變高但只要附的公設夠好,買家也會買單 ! 相反單價高但公設差自然會被市場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