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llasoriginal wrote:
你想到的都是只在台灣人存在的世界~~~
外國全是實坪制 你腦補的紛爭不就把全世界法院塞爆了?
誠如所言,台灣人跟台灣以外的人想的不太一樣,或許可以歸因於台灣人素來無法在廣告 DM 上看到房屋實坪數字,所以各種懷疑,各種委曲難申,各種爭「公平」的想法,就冒出來,情有可原。錢很多的人或許就不在意很多事,錢不夠多,斤斤計較也在所難免。今天的問題,不就是在抱怨不公平,懷欵房市買賣有欺詐嗎?
公不公平,爭或不爭,計較或不計較,怕不是您我二人說了算,不然台灣何來這麼多事:
https://www.ptt.cc/man/BigSanchung/D218/D127/D5FB/M.1275485509.A.25F.html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8605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81016/KSYGB7KRLKFLEEVDOASPAGQF4E/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660927&p=2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004/T2YXILU7UBFVDBZZOSLNNKLVP4/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11/5366367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564
看看,一個騎樓就搞到要釋憲,台灣人比較愛計較或是比較不愛計較?若隨便唬弄,怕是日後仍然訟爭不斷。
既生活在台灣,當然關心台灣的事;不然就文宣標示實坪就好,然後大家就不計較囉~
A: 一套房子,廣告文宣稱 36 坪,含公設不含車位,1600萬;車位可選購,統一價 180 萬一個。
B: 一套房子,廣告文宣稱室內實際 22.68 坪,含公設不含車位,1600萬;車位可選購,統一價 180 萬一個。
有了案 B,自此天下無爭,閣下同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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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個資訊好了,看大家要不要爭一下或計較一下:
有沒有蓋差很大!陽台、露台計價大不同 一招看穿避當冤大頭
不過露台屬於公設的一部分,只是藉由「約定專用」指定給露台戶使用,因此買房時不會有露台的權狀。謝哲耀指出,露台戶雖然沒有露台的產權但具有使用權,因此買賣時往往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露台會以房價的1/3計價,例如房價每坪30萬元,露台的價格就是每坪10萬元。
謝哲耀提醒,露台因為沒有頂蓋,會直接曝曬在陽光之下,有的民眾認為買了之後再加裝採光罩即可,但此舉屬於違建,民眾購買露台屋之前應先考慮清楚。
請問,如果某人買了一個有 4 戶露台戶的建案房子,他懷疑他的房價被灌了露台的錢,卻給人用,請問此爭執何解?而建商指稱,購屋合約上均有明載露台戶之事實,以及使用上為約定專用,所有購買戶均已知悉並同意,故在購屋契約上簽字。請問建商此辯是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