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

bar0402 wrote:
要是像XX那樣倒黑為白, 把延遲的罪過都推給王家... 才是真正的不要臉...


小心被告.. 網路發個言.. 而至訴訟纏身.. 划不來呀..
john6517 wrote:
以白話方式講個例子 ------------------------------------------------------------

一小河有氾濫之虞.. 一土豪劣紳告訴知縣.. 縣府不用出錢.. 我可以把河堤蓋好.. 但是我要其中幾戶人家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地.. 抵銷我的建設費用.. 過程中土豪劣紳以"蓋河堤"為由.. 強買強賣.. 甚至要求知縣派人強制執行.. 那麼.. 我覺得該土豪劣紳只是以公益之名.. 行營私利之實.. 非做公益也

有意思!

那個土豪劣紳該殺!

如果縣府沒錢蓋河隄,但河水又年年氾濫!有個商人說縣府不用出錢,我可以把河堤蓋好,但蓋河堤要徵地,
所以靠河的人家需遷走,但商人另在某處給那家人置了田產;那商人的蓋堤費用如何抵銷呢?商人的條件是:
那個地方出產的稻米由該商人專賣 ,但會保證依現行市價收購!
河邊80%都同意了,就是須遷移的人家不肯! 結果河水仍年年氾濫,政府一籌莫展!

您認為商人在做公益嗎? 當然不是!


p.s.有另一段河堤.. 沿岸均是不毛之地.. 知縣拜託土豪劣紳也能修堤.. 土豪劣紳嚴詞拒絕.. 蓋無利可圖也..
既然沒人蓋甚麼堤防? 知縣糊塗

bar0402 wrote:
以台灣現在都更的執行狀況和糾紛產生的現實..

公辦都更是唯一理想的解套方法..


給你按個"贊"

但是.. 公務員的能力要大大的提升...

bar0402 wrote:
...至此也可以看出來, 都更案根本不是什麼公共利益.. 哪有產權歸私可以叫公共利益?


有意思! 又有一個來談甚麼是"公共利益"了!
哪有產權歸私可以叫公共利益?好大的誤解!

想起來了,在別樓小的問過您,在火場中強行拆屋打出防火巷是不是"公共利益"? 您至今沒回答小的!

bar0402 wrote:
以台灣現在都更的執行狀況和糾紛產生的現實..

公辦都更是唯一理想的解套方法..


只要不用到納稅人的錢,小的不反對公辦都更!

在客觀現實碰到了問題,就又回頭想找政府幫忙,現代公民社會何時才能到達!

老老人家 wrote:
有意思! 又有一個來談甚麼是"公共利益"了!
哪有產權歸私可以叫公共利益?好大的誤解!

想起來了,在別樓小的問過您,在火場中強行拆屋打出防火巷是不是"公共利益"? 您至今沒回答小的!


老老人家版友.. 不知道你是否真是老老人家?? (沒惡意.. 僅好奇罷了)

怎麼老是看到你在問別人問題.. 老是從別人的回答中挑問題..

建議你問別人問題之前.. 好歹也說一下自己的觀念吧.. 有互動才叫討論呀..
有人擁有2戶,1戶同意,1戶不同意 ??????????????????

>>> 這种最可惡,,
bb123dd wrote:
有人擁有2戶,1戶同意,1戶不同意 ??????????????????

>>> 這種最可惡,,


詳情恐不為外人道.. 但以此判斷屋主"可惡".. 未免太武斷了..

有可能1戶是店面.. 1戶是樓上住宅.. 而建商只願意用住宅價格議定.. 如果真是如此.. 那就不能單方面指責任一方了..

或是說建商先由沒有爭議的部份(第一戶)先談.. 結果屋主同意了.. 而談到第二戶時.. 達不成共識而破局了.. 因此變成1戶同意1戶不同意..
john6517 wrote:
老老人家版友.. 不知道你是否真是老老人家?? (沒惡意.. 僅好奇罷了)

怎麼老是看到你在問別人問題.. 老是從別人的回答中挑問題..

建議你問別人問題之前.. 好歹也說一下自己的觀念吧.. 有互動才叫討論呀..


小的有說自己的觀念阿! 例如小的下了個"公益"的定義!不然公益是甚麼都不知, 一直說下去有何意義!

小的基本立場也有表明阿,可能您沒看到吧?在第26頁


以問問題的型式討論,不是很好嗎? 以前有個大哲學家(忘了是谁?)不就是以問答型式啟發思考嗎?

會問問題才表示您思考過,您以為課堂上學生問的出問題來嗎?



老老人家 wrote:
小的有說自己的觀念阿...(恕刪)


好吧!! 是比例及感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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