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2001 wrote:個人覺得.解鈴人還是得繫鈴人來解政府出面協調.請建商把所賺的利潤依比例平均分得王家和都更同意戶.自己只保留1成利潤這樣不是皆大歡喜?(恕刪) 這樣作肯定會有更多爆點出來,因為"未來"的利潤"現在"已經分配完了,只不過是以王家自認倒楣為前提,
5478ant wrote:難不成閣下是政府建商的打手 關於這種意見不同就幫別人冠上某某打手的回應,請參閱 #248樓, 第一段,裡面有詳細的回答如果還是執意認為是的話請參閱 #253樓, 第一段,裡面也有詳細的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