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第三類的,但是是用去年收入去申請的,可是去年不小心超過收入50%以上,所以被歸到第三類但今年景氣慘淡,所以今年收入沒超過50%以上,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辦,不小心超過幾萬元就被歸到第三類,第三年的利率又要重議,有點不甘心的感覺,因為第3年到第20年,可是多我現在的利率0.38%,我該申請嗎??
所以政府這政策真的好奇怪既然是補貼前兩年利息為何又要在合格書上說第3年起不符資格利率需重議怎麼不直接說第3年不符資格就沒補助就好(利率為原來利息)根本是脫褲子放屁的政策再且讓第3年起不符資格(或中間查核不符者)不知所措真的是圖利財團(銀行)的行為政策smldml0926 wrote:我也是第三類的,但是...(恕刪)
to:ddr7011政府官員是叫我"明年"可以用育有子女的方是在申請一次因為她也不確定這個方案會不會一直推下去如果當初是用"新婚"申請過,之後就不能再用新婚如果你當初是用"新婚",明年就可以用"育有子女"ddr7011 wrote:我的狀況跟您很像,只...(恕刪)
但他們是要求戶籍內的直系親屬....哥哥應該不是直系 !!以家庭成員來說就不知道你們兩個算不算家庭成員了....不過這應該不是問題吧 ~~因為你要買房的話...勢必你會把戶籍遷到新房子呀 !!smailman wrote:請問一下,小弟和哥哥目前同戶籍,房子登記在哥哥名下這樣我也不符合資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