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戲,報案單在25頁】口袋沒多少錢,我也跳下去買(2nd)房了

恩~~~只能說 ~~佩服佩服
佩服樓主勇氣
根據最新修訂的個資法
本刑三年以下不得要求提供個資
不知實施了沒

貼文
之前某樓也有問
網拍所得超過兩百萬
不知道要不要繳稅
夫妻淨所得扣到20%
要繳快15~20萬
還是低調一點吧
yroy wrote:
根據最新修訂的個資法...(恕刪)

重覆發文了,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yroy wrote:
根據最新修訂的個資法...(恕刪)

最新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否則網路就變成無法無天的地方,公然污辱、妨礙名譽、恐嚇危害安全、煽惑他人犯罪、散佈A片、發佈援交訊息...一堆犯罪都不能調IP,那就不用偵查、不用被起訴了,還是不要誤導,不然一堆人以為在網路上已經可以亂搞了。

你講的應該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有一定刑度以上的犯罪,才能夠向法院申請監聽,或調通信資料,通信資料指的是電話通聯記錄。(使用電信服務後,電信系統所產生之發送方、接收方之電信號碼、通信時間、使用長度、位址、服務型態、信箱或位置資訊等紀錄。)
哈哈哈! 我也要大推這句: "格局決定成就"

光從快意恩仇這點來看,還真的格局太小。我就不談社會責任這類的高調了,單純舉個例子,電影中蜘蛛人的叔父是怎麼死的?大家希望生活的環境,會越來越好還是越來越糟?由這個觀點,我就強烈支持樓主告到底了。
不過不曉得樓主有沒有跟我一樣的感覺?? It's a pity, why only.......
6161 wrote:
這個嗎,
很快的,
..我已經收到S兄的私訊.(恕刪)
他上個禮拜在他自己發的帖也說要告我,叫我不要聽到告就龜縮,我還麻煩他去告,告贏會賞錢給他,結果他自己龜縮了,所以 ,安啦

ray 1219 wrote:
他上個禮拜在他自己發...(恕刪)


哈~不經意竟然在電腦前面笑出聲音來

不過大家還是要警戒
幾年前新聞不是有說過
有人專門以引起公幹然後告人維生的
不得不慎防

從小爸媽就一再叮囑我們
離瘋子遠一點
標題下的不好。應該下。年收入200萬,買1900萬的房子,但我沒有存款。來算一下好了。假設有一個年收入60萬的青年。有存款400萬。樓主存款為零。同時買1900萬的房。只要三年。青年為400+60+60+60=580。樓主呢?0+200+200+200=600。我想就不需要小弟算到弟十年時。兩人的差據了。

得來不易 wrote:
標題下的不好。應該下...(恕刪)


可是......
我並不曾買過1900萬的房呀
我並不曾買過1900萬的房呀
我並不曾買過1900萬的房呀
我並不曾買過1900萬的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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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一年賺200W,也不可能存200W呀
吸空氣喝自來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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