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納悶的是,那份110萬要約書正本買家的姓名跟我手頭上的135萬要約書傳真紙本買家的姓名雖然是一樣,也有蓋指紋,但卻沒有填上身分證字號,要約書右下方的文件編號也比我那份傳真檔的要約書號碼還大十幾號,很明顯的這是一份造假的要約書正本(就算到時真正的買家出現,仲介也可以說是同名同姓的人,因為沒身分證字號),因為要約書這種東西有簽過的人都知道,只要一個地方漏掉沒寫,就是失效,一個仲介經理加一個仲介店長號稱在仲介業有打滾20年以上的經歷竟然會連要約書那些是不能漏寫的竟然會不知!還想拿失效的要約書來說服我不要解約,我看完只是笑了一下,但並沒有打算要當場戳破,因為我想看這2人一搭一唱想唱什麼戲。接著更扯的是,因為我一直堅持說135萬要約書簽約日期為何是14日,他們店長竟然說買家一開始是簽110萬,135萬是16日上午他們才去跟買家爭取來的,簽約日期會相同是因為買家在簽135萬要約書時堅持簽約日期要是14日,買家才肯將價格加到135萬,才會造成2張要約書簽約日期是一樣的,我說:「好歹我也在500大的企業上班,書也讀的還可以,你們的這家仲介經理+店長的專業程度只有到這樣? 要約書簽約日期可以隨買家修改,而不是照實際簽約日期填寫!」我想你們的執照是假的吧?永x房屋加盟的條件也太寬鬆了吧?
其餘仲介裝孝為過程,我就不在多說了,最後雙方終於要解約了,他們店長從公事包裡拿出了A4白紙,說解約證明寫一寫就好,因為他們店裡從沒客人解約過,沒有解約文件的格式,我無言了~~~版上也有不少大大是仲介,你們同業的行為你們看的下去嗎?
店長還說我手頭上的專任約紙本、135萬要約書傳真紙本,契約變更書都要還他們,只能說我家教太好~~忍住不說髒話,我要求明晚他們帶著他們手上另一份專任約正本,房屋鑰匙及磁卡,我找第3公證人來(我們鄰長),我在打另一張解約證明書一式二份(宣名事項我寫),在來進行解約動作,我會要求當場將專任約正本蓋作廢章(全程錄影錄音採證),並必需給我,他們若要歸檔我給他們影本,而我除了解約證明書之外,我不會給任何文件,全因為他們太爛啦!我得保護自己的權利,大家以後再房屋買賣時一定要注意阿~~~尤其是中壢中原附近的版友們,小心千萬不要在掉入這家仲介的陷阱啦!

.最近有一個CASE本要成交的結果被不肖同業(就是版主說的那間仲介業者不過是那間店我不確定) 亂搞..結果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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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業還有公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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