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民有住的需求 但沒有房屋需求]

haa0107 wrote:
所謂壟斷,就是買很多間然後提高賣價賣給你或租給你


你確定壟斷的定義是這樣的嗎????

如果不確定,也不要隨意更改定義還亂用。
1. 非自用 加稅 越多間稅越重(50% 累進加)~~ 自用再降低~~
2. 然後現值 照市價~~
這兩招 就夠殺了~~

但是喔~~
就是不敢....
這也不敢... 那也不敢... 還要看民調.... 改革的屁~~

dgg wrote:
那請問:
那些物品該管制?

車子?手機?出國次數?
全來管好了
...(恕刪)

出國次數根本沒道理管,
手機沒有必要管,
車子倒是有必要管,

我覺得並不天真,反倒您自己是天真亂舉例吧?
imroamdog wrote:
你確定壟斷的定義是這樣的嗎????

如果不確定,也不要隨意更改定義還亂用。...(恕刪)

您可以專注在國文上的字句反駁我,
但可否同時專注在比較重要的議題上呢?

我所說的對您而言,有這麼難懂嗎?
youdie wrote:
1. 非自用 加稅 越多間稅越重(50% 累進加)~~ 自用再降低~~
2. 然後現值 照市價~~
這兩招 就夠殺了~~...(恕刪)

沒錯我之前想的也是從稅下手,跟限制數量的用意相同,

但恐怕反而炒得更兇吧?<====利潤變薄只好抬高售價
我們是自由民主國家!!
你說要限制購屋房數~
那是不是就是違憲了!!
人家有能力又沒違法!憑啥干涉他!
我承認台灣實在是太過於自由!造成現在社會亂象很多!
但是你想要限制這個~一定一大堆問題跟著出來!
不是愛說你天真!實在是這個方式不可行!
除非你想要活在共產黨的統治下(這或許也是不錯啦)!!
總之~你太天真!!
你是平民角度來看待這件事!!
那些有錢的人會認同你嗎??
改天你發財了你還會認同你這些論調嗎??
每個人看到角度不一樣!你不一定是對的!
當你買不起台北房子何苦死撐活撐也要在台北生活!
南部不好嗎?或許薪資低~但是相對生活水準會比不上台北嗎?
你要公開成交資訊!!
那是不是要一視同仁把所有民生消費商品都公開交易資訊!
買與賣是私人問題!政府如何干涉!
除非你是真的想被共產黨統治!
owen7412 wrote:
我們是自由民主國家!...(恕刪)


之所以要政府,就是要他們來為多數人謀福址,而住的問題很明顯是大家都在注意的問題… 這自然是可以討論的,而不是丟一句 "給市場經濟自已處理" 就好…

而就算是自由民主的市場,也不代表不能管理…

之前的金融海嘯就是因為美國金融家設計出一堆政府沒看過、也沒管制的商品,賣給不了解的人,結果讓全世界的人都受到重創… (這跟詐騙集團沒兩樣,不是嗎?) 美國 Greenspan 自已也承認,是自已任期讓市場太自由、管制 / 管理作的不夠好,才讓這些金融家可以自由的賣這些東西…

所以市場自然要儘量自由,以利交易,但同時適當的管理也是要的…

不然台灣也不會有買東西 7 天鑑賞期 / 買房子是兇宅需揭露的規定等等… 要不真的自由市場,就是銀貨兩訖不是嗎?付了錢、買了貨,就不管我賣家的事了…

加上住宅本來就是一個特殊的產品… 有許多人認為住宅是一個人生存必要的要素,是不該拿來獲利的… (至少最基本的需提供… 跟 水 / 空氣 / 食物 是類似的)

而且在台灣房屋、土地是可以繼承的,所以幾個世代下來,
會有些人手上擁有很多房屋和土地。照你的想法,這些人的
房屋或是土地也要被強制出售囉?這些人也要背“炒高房價“
的原罪嗎?
發起要求政府興建出租國宅的社會運動

人人都應有屋住

國人囿於傳統有土斯有財迷思思維,熱衷於買房,不置產買房總覺得沒有安全感,甚至對不起自己,是人生一大遺憾;
部分原因是由於沒有負責任的政府,建立租買並行的社會住宅政策所致。民眾為求一棲身之處,只能靠自己自求多福,買屋居住,犧牲生活品品質,

幾乎終身當屋奴,實在可嘆。
一個完善有效的住宅政策應買租双管齊下,才能解決目前大台北地區房地產的惡性炒作,光靠現在採取的措施,無法竟其功。
目前的各項希冀杜絕房地產炒作措施,原則與方向固然正確,但絕對不夠,仍然應在土地、稅負、融資、信用管制等各方面加大範圍與力度,對所謂

投資﹝投機﹞、囤積、如股票當沖、買空賣空似的非居住性炒作嚴加打擊。房屋固然是資產,但基本功能是居住,決不應任由投機取巧之徒利用政府

之經濟、金融、財政、土地等政策漏洞,囤積哄抬、巧取豪奪,掠奪社會財富,滿足其邪惡貪婪之心,否則社會正義、人間公理何在?
最重要者則是應立即火速在大台北都會地區所有公有閒置土地上興建出租國宅﹝公有閒置土地不能只是在民怨壓力下消極的不出售而已,而應積極

運用,負責任的政府早就應該在民怨發生前處理運用﹞,以合理低廉價格租與合乎條件、資格之民眾,如此加強供給,配以上述之管制措施,双管齊

下─打擊非居住性之投機購買置產囤積+大量供給居住需求之出租住宅,房價之非理性飆漲即可漸行獲得控制。

台灣的政府數十年來毫無住宅政策,放任民間建商各行其是,美其名曰自由市場經濟,實係放任不管,成為叢林社會無政府狀態,任由資本家、財團

及一干土豪劣紳等以各種手段巧取豪奪,民眾在有土斯有財的傳統錯誤思維迷思下,任由建商宰割,付不合理之高價、購置華而不實、品

質低劣之住宅,幾乎終生背負房貸,鎮日辛勤工作,只為了償還房貸,如此變相的受剝削,任由彼等賺取暴利,實乃不公不義。
之所以如此是由於政府之無能與不負責。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採取正確之住宅政策,即買租雙行、並進﹝不是說要並重﹞,政府對私有房地產之正

常發展固樂觀其成外,亦應有公屋國宅政策,在都會區公有土地上興建國宅供中低收入民眾租用,如此才是完善的住宅解決之道。如有部分民眾基

於傳統思維,也欲政府興建中低價位住宅出售,則亦可視情況恢復興建部份地上權國宅﹝一則售價低廉,另土地仍屬國有,免受賤賣國產之抨擊﹞

供其購買,惟禁止在一般市場上流通,如欲出售,僅限賣回給政府﹝價格依原購買價減折舊加通膨率合理計算﹞,以免藉公共資源謀取私利﹝雖然

地上權住宅吸引力較低﹞;以前台北市政府興建國宅出售即係錯誤之政策,民眾、仲介等利用人頭戶參加抽籤,得手後轉手賺取暴利,以人民所有之

公共資源鼓勵投機取巧,敗壞社會風氣、違反公平正義,莫此為甚。﹝財產係私事,政府不能也不該以公有資源供給民眾房地產之財產權﹞

吳敦義院長之林口興建平價住宅及重新開發淡海新市鎮案方向不能說錯誤,但曠日費時、緩不濟急﹝郊區住宅兩案,成功之關鍵在交通與生活機能

,需大量經費,所費不貲,為長期建設,不似市區內興建出租國宅因土地免費,僅需支付建材費,可解燃眉之急﹞,更不是解決問題之全部;故意忽略

或無知於本文上述在台北縣市都會市區興建出租住宅之思慮,一味想把中低收入者趕到郊外,造成實際生活之落差,這是昧於現況的思維。民眾在

市區工作、討生活,台北市如同是書房、工作室,但卻要回林口、淡海睡覺休息、上廁所,有人可以接受﹝房價低廉可以擁有﹞,有人不願意﹝寧可租

賃享有方便﹞,政府應雙管齊下,才是解決問題之道。尤其不可有都市土地寸土寸金,應“善加”利用,怎可興建不符經濟財政效益之平價出租或地上

權國宅的想法,如此勢利、漠視中低收入者權益,喊的漫天響的庶民政策豈非謊言?果係如此,這樣的政府應予嚴加譴責、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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