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肝丸 wrote:
但並不是要馬上蓋房,預計要擺個5~10年
....
光雄厚的財力,以及每月要付的利息
根本沒在怕這波打房
...(恕刪)


+1
建商取得用地大多是5、10年以前
尤其是台糖的標案或是新市鎮重劃前取得
(是的,重劃前就知道消息,重劃後哪有賺頭,至於為何知道,這已不是秘密)
以高雄土庫來說
某建商10餘年前標到的金額時5萬/坪
現在是以10~15萬來賣
以前也有高手說過這些土地貸款的成本超低,不再贅述
幾年間就賺了數倍的錢
所以這些建商也是元兇
要限制大坪數住宅、商用土地或是精華區域的開發年限
一人限買一間,住該縣市一年以上,
買第二間,代書送件時,連同代書買方立即關一年收押禁見
代書就會幫忙把關了
沒人能買第二間,房價就會跌了

吳小梅 wrote:
乾脆規定買房子要住滿...(恕刪)


同意+1

整個超好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阿哈哈
太麻煩了吧.

叫阿共用轟炸機送我們100個原子彈...... 所有TW人通通往生.

這樣你高興了吧.

阿彌陀佛.

yudofu wrote:
一、非自用房自負額需...(恕刪)
富者恆富,窮者恆窮

打不死的,要怪就怪通貨膨脹吧

不然就是努力點

有錢人賺錢的方式就是玩房地產玩得起的還是玩得起
就看你買在哪裡 願不願意屈就遠一點 環境差一點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真的漲價歸公.....(恕刪)

一旦失去暴利誘因,請問持有房地產對投機客有甚麼吸引力?當然脫身去尋找其他的炒作標的啦。出租的租金?好一點5~8%的年收益投機客應該不看在眼裡吧..(甚至更多的只有3~5%)

正港帥過頭 wrote:
一人限買一間,住該縣...(恕刪)


帥大這個辦法好
政府應該考慮一下
不用死人又能徹底打房的方法
其實現在炒這些都沒用...

要過個2-3年才看的出來...

看看10幾年前的無殼蝸牛運動....那時不是也是炒的如火如涂....

但是那時過沒幾年...整個房地產就下來了....why...因為大家都真的買不起了.....
那來這麼多事,
一年之內賣屋者,收押禁見關三年,看你也敢當投資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