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code wrote:
市價1200萬的土地,公告500萬,非自用住宅繳千分之十(1%),每年就要繳5萬元地價稅,
kiki616 wrote:
可是殺下去,
真的想...(恕刪)
其實反面思考,是要告訴現在買方,要仔細控管好你的資金
多少資金做多少事!!!
過去除了由於利率低好貸外,一成,一成五自備款就在買房,很多人還誤信一些傳媒報導
仲介業的促銷,什麼租不如買,房屋長期都是看漲的,所以使用寬限期在買房,租金當利息繳,除了能住大屋外
他們還會告訴買方,待要繳本息時前再把房子拿出來賣又可賺一筆,
所以有很多人因為這樣都買一些超過自己能力的房子,當然買房是你家的事,不過假如房價未如預期上漲,
或是本利攤開使還的時候,你才發現這兩年(一般寬限期間)利率上揚遠非仲介跟你說的會長期的維持低檔,
以致於你還不出房貸,很多民眾被迫開始要賣房,那這就會變成國家社會的問題
所以小弟一再重申,凡牽涉到一般民眾基本的,食,衣,住,行需求,絕不能放任炒作
且一定要嚴打任何投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