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es1203 wrote:
我個人賣房子時是感覺...(恕刪)


問題是仲介這樣搞法
原本對方願意出價500萬好了
可是仲介跟你說對方出480萬,然後遊說你同意
這樣一來唯一有賺到好處的是仲介,這樣已經是違法背信了
而且當初一定也有給仲介合理的利潤(3%~4%)
仲介還要這樣搞,那房子乾脆自己賣就好啦
你自己平白無故要損失幾十萬是你的事情
不是每個人都要當傻蛋
版主的這篇文章超優
最好每個人都把這樣的訊息告知周邊要買賣房子的人
ares1203 wrote:
反正有賣到我想要的價錢

我拿到我想拿金額就好了

幾年前我也是這樣賣我的房子。
我直接跟仲介說;我實拿XX金額,
你能賣多少是你的本事,
這金額之下不用來找我談。
雖然這樣說是沒錯
只是多加上這一句話似乎也不嫌多

行情雖然是眾人自由心證
但是這種倒賣的心態 某種程度也是亂象的來源
能遏止的又何必善小而不為

greatsteve1201 wrote:
幾年前我也是這樣賣我的房子。
我直接跟仲介說;我實拿XX金額,
你能賣多少是你的本事,
這金額之下不用來找我談。
這不就是三角簽 ...?
都已經違法了 直接告了皆大歡喜 ...
我只賣到我想要的價錢
至於人家可以賣多少,是人家的本事
先決條件是價錢是自己評估的,而不是被仲介洗腦的
??

zaza213 wrote:
我只賣到我想要的價錢...(恕刪)


我覺得不是這樣喔
就像各位買賣股票

你中華電股票 想用90元去賣 結果有買家願意出95 元 這時候系統會幫你高於90元賣出
證交所也沒因為你開90就只給你90 剩下的差額正交所賺去

仲介就是要位雙方利益做最大努力 然後買賣雙方給報酬

收了報酬 又要偷咬一口 沒道理




zaza213 wrote:
我只賣到我想要的價錢...(恕刪)


就是因為仲介有本事賣掉房子
所以才要給他合理的仲介費用
一間房子給到3~4%不少了吧
另外要動歪腦筋賺的錢本來就不足取
更何況這是違法的,你懂嗎
這根本就是違法的,可以告他讓他坐牢的
房子的價值不像一般商品有一定的行情
你認為合理的行情難道就是合理的嗎
你願意讓仲介賺這些錢,那我只能給你拍拍手
你真是個好人
不過我相信大部分的人不是這樣的吧
當然啦 仲介除外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買方跟你簽的要同一人是很合理 可是過戶的人有時候是要買給他家人的 這點就有點 畢竟有時候不見得買屋是買在自己名下 也有可能是小孩或老婆 至於版主說的案例 在板橋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例子 某仲介公司老闆買了某甲房子 又賣給某乙買方 中間並未過戶 而是直接某甲過戶到某乙 有趣的是某甲屋主後來到這家仲介公司上班 發現他的房子是老闆賣給一般買方 中間賺取差價 告上法院 相關新聞如下
http://www.tpcland.org.tw/perpetration/link1000218_01.htm


感謝這個資訊
原來仲介這樣搞,是可以告他們詐欺的
下次要賣房子前我會特別警告房仲的
仲介本身掌握買賣雙方的資訊

立場本該客觀超然

但綜觀現今的生態

難怪很多人會把房價居高怪罪到房仲身上了

ideamake wrote:
親身經驗...如果你...(恕刪)


你傻了!!

仲介賺差價,你可要回差價,還可以額外得到一倍差價及利息耶~~

另外,該仲介會被罰 6~30萬!!

怎麼可以放過這種不肖仲介....
為誰辛苦,為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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