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先生 wrote:
我實在不懂樓上有些人...(恕刪)
因為你的說法真的挺好笑的..
年均所得4萬...看起來很漂亮
你知道4萬可能要繳稅繳掉約1.4萬嗎?
剩下2.6萬, 約台幣754000, 也只不過相當於台灣月薪6萬多
但是在美國生活要負擔比台灣高的物價..
在台灣一餐吃個便當7,80塊..就算100好了...
在美國隨便吃碗麵都要7~10塊, 還要給小費..=.= 換算下來每餐沒個台幣300還吃不起
沒車=沒腳..車子花費也是必需, 3~5天就要加一次油...
還有貴死人的保險.....醫療....及其它雜項開銷...=.=
你要不要去住個一年再來說美國的房價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