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8322201 wrote:不好意思,對一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_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未經依下列各款事項辦理者,不生效力:二、公寓大廈外牆面、樓頂平臺,設置廣告物、無線電台基地台等類似強波發射設備或其他類似之行為,設置於屋頂者,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設置其他樓層者,應經該樓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該層住戶,並得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陳述意見。也就是說,就算全部所有權人說要給誰裝,最後同意權仍是該樓層住戶喔(恕刪) 那 如果 1F外牆看版安裝 是否要整個大樓同意????
dor123 wrote:那 如果 1F外牆看版安裝 是否要整個大樓同意????...(恕刪) 小弟實際經驗不足,很難給您正確答案.雖然條文這麼寫,但聽過的是,1.要看規約有無載明設置規定,有載明就依規約處理.2.無載明時,建議還是請問管委意見,因為,基本外牆算您的,但管理權算管委的,因為將來牆有裂而滲水時,可請求管委修繕,但大部份前提可能每月要付一點費用給管委,不然通常也不會幫您修繕,畢竟收了錢,就應盡管理之責.3.若不理管委或住戶而自行裝,就有可能易遭人檢舉,所以要確認有無涉及廣告物管理辦法法規了.以上,參考看看,有錯再煩請達人指正,謝謝.
有管委會的就要.某德國汽車想在我家1F弄大看板, 但被90%住戶否決了, 只好修為小看板.我猜應該是和回餽金太少有關. X10倍通過機會應該大增.....dor123 wrote:那 如果 1F外牆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