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二樓不同屋主,都要在二樓窗戶下外牆做招牌,請問誰有權力?

請教諸位先進,如果一,二樓不同屋主都要在二樓窗戶下外牆(二樓窗戶離二樓地板約100公分的高度,大約是二樓女兒牆的高度位子)做招牌,請問一樓有權利,還是二樓有權力?
這個位子普遍都是一樓招牌在使用,然而實際上誰有使用權呢?是否有法條可根據參考?
這個公寓是在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建好的,大約是三十年的四樓公寓.
請諸位先進大德不吝指導,感激不盡!

天上的雲 wrote:
請教諸位先進,如果一...(恕刪)

那個位置是二樓的外牆吧?那就是二樓囉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正確的說法的 外牆是共有的...
不管是一樓還是二樓 都不能不經過其他住戶的同意而隨意更動處置...
1樓要釘在牆上的話2樓可以不給釘~屬於二樓之外牆
搭在遮雨棚一樓的不得阻擋二樓的視野~之前新聞有報~
看來2樓比較有優勢
大樓外牆為所有住戶共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除非,另有住戶規約約定"共有專用"。

一般大家的認定都是,以樓地板高度開始算,在你的範圍就是你專用。

天上的雲 wrote:
請教諸位先進,如果一...(恕刪)


報警處理.......

我老爸家住二樓
一樓的有在我們外牆掛招牌
不知道是我老爸好說話還是....根本都沒說
2F位置, 當然是2F使用.
不過2F很少看到掛看板, 除非你家可商登.

天上的雲 wrote:
請教諸位先進,如果一...(恕刪)
discoby wrote:
正確的說法的 外牆是共有的...
不管是一樓還是二樓 都不能不經過其他住戶的同意而隨意更動處置...

這個才是對的,外牆屬於建物所有區分所有權人持有
基本上他們要搞這玩意要先來請你們這棟樓全部的人蓋個章
沒有那種幾樓外牆就是誰用的這回事,私權僅止於外牆牆心線以內的部分

照樓主的敘述,現在誰可以用好像變成你們樓上說了算喔......
台北市辛亥路有家店可供參考
那店面的上方有一條線,寫著[此線以上牆面歸二樓所有,請勿佔用]
你家二樓外牆不能一樓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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