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不易 wrote:左岸一坪開70萬是要賣給誰...房價可以漲...但是很討厭建商亂開價結果弄得湛然新天地跟著喊漲...中和中古屋跟著喊漲......(恕刪) 其實合理上..能賣40已經是暴利了..但先喊70..鄰近建案跟漲..中古屋也想賣40..回過頭來..他賣你50..比預定的40高出10..你能說他不成功嗎?頂多你罵他缺德..但是你能咬他嗎?就算時地不宜..左岸退錢不建..土地也漲翻了..他有損失嗎?
ganman wrote:問題是..有人下訂了...(恕刪) 如果我沒猜錯遠雄應該會再合約書上玩文字遊戲我伯父是土地代書(兼職掮客)他曾經指出如果合約裡面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以下這三個日期的 最好三思1.開工日期2.工程日數3.預計完工日及交屋日他說有很多建商(尤其越大的越會搞這一套)利用建照發下來後XX日作為開工日主體建築完成後再去申請使用執照申請會勘然後就慢慢的來搞二次施工翻修隔間等等然後是使用執照拿到後XX日才是交屋日玄機就在這些執照申請的過程(你真的以為執照下不來全部都是無能公務員的問題嘛?)如果建商以拖字絕來慢慢玩(每次送件故意漏件、補件、重新排入程序等等)買房的人絕對被玩的死死大不了建商退訂補償一點利息損失而已不過卻能讓原本40萬的拖過一段時間後換個名字重新開賣(還可以主打先建後售的廣告勒)那時候除非房市腰斬或是建商良心發現否則絕對開50、60的新價碼出來海撈一票.....
iamvb123 wrote:哭死還好啦,以前台灣房地產也不是沒有崩盤過,當時建商倒一堆,一堆人房子被法拍,跳樓的也不少 以前資訊不足以為貸款繳不出來就要跳樓現在有破產法直接宣告破產我看銀行才要跳樓..
firedragon wrote:以前資訊不足以為貸款...(恕刪) 恩,感謝大大的說明,不過宣告破產之後,也等於重新再來,不少人可能因此會有輕生念頭..小想請教一下大大,是不是宣告破產之後,債務就一筆勾銷,就不用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