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月亮 wrote:政府訂出公平合理的比賽規則(即居住正義)是責無旁貸 唉...類似的東西在推雨遮的時候不也很多人說,用你的說法,即使用了國際規格的計分板、比賽規則,只要台北房價沒跌,你難道敢大聲說居住正義已實現?
買賣任何東西都有價格,起碼有個參考價格,剩下的就交給市場機制去決定,唯獨買賣房子是任由仲介與建商去喊的?這種事本來就不合理。另外擁有房產時要繳比較大條的就房屋稅吧,但房屋稅跟實價登錄又有何干?總不能隔壁一些老公寓因為緊鄰帝寶,就用相同的稅基來課?這邊應該還有得吵...
Arch.Gabriel wrote:即使用了國際規格的計分板、比賽規則,只要台北房價沒跌,你難道敢大聲說居住正義已實現?...(恕刪) 政府只要制定公平合理的比賽規則(居住正義法案),就算房價漲翻天....也是有居住正義呀!!問題是現在政府沒有制定公平合理的比賽規則下,台灣房價就算是因為天災疫病一路跌到爛......我也不會說居住正義已實現啦!!
ddcatt wrote:但房屋稅跟實價登錄又有何干?總不能隔壁一些老公寓因為緊鄰帝寶,就用相同的稅基來課?這邊應該還有得吵......(恕刪) 使用國際標準尺寸的計分板,就不會有您說的困擾........
實價登錄 => 歷史售價透明 => 保證最新成交價是合理的 => 賣方無超額利潤 => 幫買家省到錢 => 居住正義上面的推論流程應該是絕大多數贊成「居住正義」的人的想法。而我的想法是:股票也是實價登錄的,而且它是在集中市場、櫃買中心直接登錄,所以價格"非常"精準。房屋的實價登錄是由購買方負責登錄的,似乎沒有賣方驗證其填寫資料,這樣登錄的價格會比股票價格精準嗎? 「歷史售價透明」這有待商確。「歷史售價透明」就代表買方具備對稱資訊,也就能以「合理價格」購入,那反論,沒有「售價透明」就沒有對稱資訊,那售價就不合理? 請問,老婆的結婚聘金,你有參考價嗎? 除非她是有結過婚,要不然你還是得與丈母娘商量個價錢吧! 只要商量得出來,那就是個合理價格,就算它之前沒參考價。在集中交易市場上,股票的合理價格也只發生在「成交的那一瞬間」,而 OTC 市場,其合理價格只針對在「成交那一瞬間的"買賣雙方"身上」。市場情況無時無刻變化,過去的成交資訊已不足代表現在的買賣資訊,買賣方雙方本身皆應該把「此概念」放進該次交易中,而商量出符合當下時間點的成交價。所以我的論點:『只要房屋有成交,那它就對買賣雙方當時的時間點是合理的』。事後,發現售價貴了,或是便宜了,都是因為外在環境變化,或是購買人對房屋本身狀況未通盤了解的關係,與原「成交價」沒什麼關係,別人能用某個價格購買,那是他的生活水準、價值觀的判斷,與你(一個獨立個體)無關。如果你的心中非要看看別人的價錢,自己才能定出買價,就代表你從眾,這樣就不難想像,平均房價在漲時,你跟著想買,平均房價在跌時,你跟著想賣的景像。目前早就有「公開的房屋買賣價格」了,那就是銀拍屋、法拍屋及公開標售,你說買那些房屋的人,或是參考那些房屋公開售價的人,他在買房時,就不會付出超額費用嗎? 我認為是不必然的。既然不必然幫買家省到錢,那「相信居住正義」的人,還能堅信「實價登錄」就是得到「居住正義」嗎? 更何況那個買家還可以是一個擁有很多房的人,也不見得是那個「得省錢,縮衣節食才買得起房的蝸牛」呢!所以那些想要得到「居住正義」的人,我無法同理。事實上,我一點也不在乎房子一坪賣 2000 萬還是 2 萬,房價就是上上下下,我能負擔得起"喜歡"(而不是認定會漲價)的房子,我就買,買不起,我就是租,或是住個不太喜歡但負擔得起的房子。我在乎的是「租稅正義」,房地產在中華民國稅法中,是一個非常好避(逃)稅的工具,因為這個稅務漏洞,讓有錢的人少負擔國家財政,而讓較沒錢的受薪階級負擔國家財政,這不正義。所以我的修法目標是『唯有達到租稅正義才停止宣揚我的想法』,絕不會因為一個「區區的實價登錄」或是莫名的『居住正義』就讓我接受臺灣人的要求水準僅止於此。
............所以我的論點:『只要房屋有成交,那它就對買賣雙方當時的時間點是合理的』。事後,發現售價貴了,或是便宜了,都是因為外在環境變化,或是購買人對房屋本身狀況未通盤了解的關係,與原「成交價」沒什麼關係,別人能用某個價格購買,那是他的生活水準、價值觀的判斷,與你(一個獨立個體)無關。..............同意此論點幾乎就是同意被詐騙是活該一樣,買到假藥買到假貨買到漏水屋買到瑕疵品買到過期商品.....原因都是你對狀況未通盤了解...買賣當時這價格就是合理~所以我覺得樓主下這標真有意思,果然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