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發現欲購入的小套房(已付斡旋金), 其陽台往下望, 是醫院的太平間, 你仍會選擇購入此套房嗎?


kf211434 wrote:
再提一個例子,台南火車站附近有個廣場,因為緊鄰兩棟百貨
所以人潮相當密集,但那邊以前也是醫院的太平間打掉之後開放的...(恕刪)

台南醫院的舊太平間是在西華南街圍牆邊(較精確的位置就是那棟國泰人壽大樓後門對過來的地方)
並不是目前南方公園的位置!
目前那一片南方公園賣場以前是台南醫院的入口,你覺得會有醫院把太平間設在大門口嗎?
"曾是"
周杰倫他媽媽淡水那間屋就是這樣打輸
高樓望下去是一兩處的風水福地
法官判決現在已經遷葬變成草皮了
又不是發生在自己屋內或隔壁或同一層樓

斡旋這種東西本來就不能亂下
就算房仲還沒聯絡到屋主
也要說已經下斡旋了
到手的肥羊怎麼樣他跑掉
下了就有違約的問題
我個人覺得,這房子沒這麼嚴重吧!
那我每天進出醫院~不就沾滿了死亡之氣嗎?
那我們這些救人的團隊們不是很倒楣?

話說回來,
如果真的想要回斡旋金,
那就讓買賣失敗吧!
只要屋主還沒同意你的價錢,(收取訂金喔!)
你都可以更改出價,
改個屋主不想賣的價錢讓交易失敗就行了,
出價合不合理是其次。


反到是,
你跟仲介說不想要了,(無論原因,尤其是這種已被排除的原因)
這在法律的立場上你站不住腳,
上法院鐵定會敗訴的!
不只陪上斡旋金而且2%也得付~

說難聽點你不是買屋大戶,
房仲才不會理你,
更不會經營你,
錢到手對他們才重要,
反正東森名氣大啊!
最多再換個名字重新加盟就好了......
很現實的!
ChaCha759 wrote:
店長回"除非賣方不同意賣, 否則無法取回斡旋金"...(恕刪)


這回答是錯誤的,賣方未答應賣前,斡旋金隨時可撤的...可是你又沒錄音之類的證據...
一再上網提醒要小心仲介的話術,演技,及作狀況...
但還是不斷的有人因與仲介簽約而產生問題...
很多人沒親身經歷過仲介的手法,還在說也有好仲介
但這種事只要親身經歷過一次,就可以知道仲介的可怕
現在,斡旋也下了,中間有機會撤也因為不懂而錯過了,賣方也說要賣,代表斡旋成立了,想全身而退,難了!!!
現在會不會。底價根本沒到賣方的底價(若你出價和23萬1坪差很多)
純粹吃定你不想買了。想拿你那六萬和2%。但這也要賣方一起玩。
但不肖的仲介自已搞也有可能""去看看有賣方簽的白紙黑字嗎。
說不定啥都沒有
我只知道~淡水有幾間~曾經是~墓地

後來改成大樓

還是有一堆人住進去~(為了就是河景第一排)

我覺得是~心理因素占比較大吧

如果~~很在意的話

那就~~想辦法~~退掉吧
ChaCha759 wrote:
<<此份合約没提, 我將整份合約看了, 均未提到此點. 次日告知店長, 我覺得太小, 改看二房, 那份合約先別送給賣方, 她告知"周日當晚已將合約轉給屋主", 反正她一直強調, 我若撤回, 就很難取回斡旋金.屋主應没在合約上簽字吧, 她才會跟我說"合約有提到, 屋主不需簽名, 合約即成立!", 這非常不合理, 也就是若仲介未將此合約送給屋主, 賣方違約時, 仲介就可擁有此筆斡旋金.


問題是~假如沒簽名也算成立

我就算要付違約金~也是要以任何一種方式確認賣方同意這個價格吧!!你去跟他揮這個問題吧!!

而且我也要屋主簽收這筆斡旋金



我猜根本屋主現在還沒同意23萬~他們現在正在說服中~不然為了順利拿到2%,應該會想辦法讓屋主趕快簽名

搞不好叫屋主出來簽約~仲介還會嚇死呢~仲介感覺就是要吃了你的斡旋金跟2%~
然後另一頭跟屋主說~買方已經撤掉斡旋了

你拿著錄音機去找他~請你再講一次,"我是某某房屋的誰,賣方已經於幾月幾號同意了23萬"~那我錄音下來,假如之後讓我查證到屋主根本還沒同意,我可以告你詐欺









原來那間仲介~只要靠買方要撤回斡旋~就可以大比大筆賺錢
斡旋金大約是1%,加上2%仲介費,等於3%

ZAZ080 wrote:
現在會不會。...(恕刪)


是的,趕快衝到店頭看賣方白紙黑字簽名,
若沒簽名仲介也沒賣方要賣的錄音,你還有機會翻盤!
不要打電話引起仲介警覺,直接到店,你只剩這個唯一的機會了!!!

惟若買賣雙方就總價款及付款方式已遠成合意時, 雖賣方未在本欄簽章確認, 其買賣契約仍視為成立

沒簽名如何證明斡旋成立,錄音嗎?這條合約好奇怪!!!
每家仲介的招式都不一樣!!!真是讓人防不勝防!!!
貓咪最可愛 wrote:
原來那間仲介~...(恕刪)


現在太多仲介在賺違約金了,不是現在才開始,
違約金也是仲介一筆極大營業額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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