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roaster1026 wrote:
如果這真的是偷搶拐騙的勾當,會有那麼多人買賣房子都找仲介?...(恕刪)
我也不想找仲介賣啊!只是仲介有的是時間,又是撕條子,又是打電話騷擾,甚至假裝客戶鬧場,全力逼迫我交給他們賣。真是夠無恥的房仲。
208喵喵 wrote:
例:房屋開價1150萬
買方出價一千萬另加傭金2%(使用要約書或是握旋金方式)
仲介回報賣方(買方出價九百五十萬)請減價
仲介回報買方(賣方希望一千零五十萬)請加價
(賣方簽約給房仲賣1000萬含4%傭金)
結論
事實買方出價已達買方簽約底價!(算成交中)
不實開價(給買主有殺價空間)
不實議價(對買賣雙方作不實回報)
成交價簽約價=仲介完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