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basco wrote:這批學生跟抗議新莊捷運的樂生療養院那些學生不曉得是不是同伙....感覺都是拿錢辦事的學生....我也當過學生...怎麼沒想說要去抗議這個...訴求點到底是啥? 看看當年那些抗議的學生 現在當當到啥麼位置...............所以這些學生是聰明的...........30-40年後 可能會當總統...........或院長級 秘書級..............
ss73211 wrote:永春案機車行樓上那戶的土地持分&建物產權,歸建商。新房子的成本,建商出。這樣合理嗎?建商吃點小虧? 想想應該是這樣沒錯,建商算吃虧不小,用一間新房子,去換一間無法都更的老房子。
TYPE-RR wrote:想不透那些學生為何別人家的事搞得比自己的學業還重要王家人都懶得在那浪費力氣學生卻抗議很起勁? 我也想不通孫文為什麼他當醫生當得好好的別人家的事要搞得比自己還重要也搞不懂鄭南榕沒事幹嘛要自焚
cazando wrote:失敬失敬,原來是太上大法官大人降臨了王家這行政訴訟一路打上去全都是敗訴,而且大法官也沒有做出違憲的解釋...(恕刪) 行政訴訟一路打上去全都是敗訴為何市府官員,顧問還倒市府?打從規劃起,送法院,就全違法,違憲的解釋85年就已經解釋了,自己去搜尋資料,別搞不懂還起鬨,市府顧問有沒與建商掛名掛勾,自己去搜尋資料,
RICE 1502 wrote:行政訴訟一路打上去全都是敗訴為何市府官員,顧問還倒市府?...(恕刪) 這你該問市府官員和顧問啊,我怎麼會知道?你問錯人了吧老兄?他們倒不倒市府關我屁事RICE 1502 wrote:打從規劃起,送法院,就全違法,違憲的解釋85年就已經解釋了,自己去搜尋資料,...(恕刪) 疑,怪了,這解釋過了也是太上大法官你的尊口說的,應該是你要拿出解釋文給大家看以昭公信吧?憑甚麼要我去找資料?明明依照大法官的解釋,這是不違憲的呀既然太上大法官你說他違憲,那你當然就該把做成違憲的解釋文提出來讓大家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