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就是屋主跟銀行借錢拿房子做抵押!

而設定金額通常是借款額度*1.2倍!

設定金額的意義就是有天你還不出錢的時候!

你的房子拿去法拍!

法拍到的錢銀行有權力拿回當初1.2倍的金額!

大致上是這樣!

第一次發文有錯誤請指證!

馬賽克 wrote:
感謝各位的回答~~另外他謄本上登記日為去年年初
所以應該算是房市一片大好的情況吧
所以就有可能有機會超貸或是貸到成數超高
...(恕刪)

沒記錯的話去年年初已有區域成數限制,銀行鑑價也已趨保守,超貸那時已經是mission impossible,且即便貸款人條件極佳,貸款成數應該也極不容易超過九成(這種通常都是代書與銀行有特別交情),絕大部分都只有七到八成.
設定值1.2倍是正常情形,以往也有高於1.2倍很多的,這幾年應該很少了,房子如果法拍銀行也不是一定能拿到設定的全部金額,還是要看抵押權種類及實際債權的情況.

其實用貸款金額去推算對方買賣價格是很沒意義的事,因為變數太多,而且房地產價格不斷在變動,就算推得很準確又能如何?難不成十年前一千萬的房子,如果現在市價兩千萬,有人會願意因為已賺了五百萬而用一千五百萬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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