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脆整數賣個1000萬好了
當初買房的錢400多萬
湊整數給他500萬好了
剩下還有500萬很好用了
什麼獎學金的也不用申請了
500萬應該足夠應付你兩個妹妹跟你的學雜費了
媽媽也不必再賺那2萬多的辛苦錢
對方不願把房子過回去
可能原因有
丈夫因詐欺前科有可能被求償
連帶著另一半也被清償
所以他們名下不可有不動產或動產之類的
有不動產的話法院可申請強制拍賣
拍賣的錢拿去補償受害者
唯一想到的只有這個
市值1000多萬的不動產
竟然要還對方對方還不要
擺明就是有問題
就看樓主心腸狠不狠了
地契在誰那都不是重點(可報遺失)
重點是房子是登記你媽的名字就好了
法律只講求證據
房子登記誰的就是誰的
誰管你頭款誰繳的貸款誰出的房屋稅誰繳的
這麼好康的事
樓主有沒有考慮發包給01廣大的網友們造福一下
例如樓主媽媽過戶給別人拿個800萬就好
轉賣賣個1000萬
這樣就賺200萬
怎麼不好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