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bus3856 wrote:
M大再請問一下
您說要檢驗房仲騙取差價
不知是用什麼方法?
最直接的方式是與買方對質
但是斡旋中不建議這麼做
因為斡旋中買賣雙方的立場是對立的(一個要賣貴一個要買便宜)
我前面所提的要點第3點:斡旋中,如要調降價格,一定要看到買家在斡旋單上的出價及簽名
就是要確認由仲介所得知的買方出價是否真的是買方於斡旋單中簽名的價格
以lily3682大的例子:明明買方於斡旋中出價630萬,仲介卻欺騙只有610萬,要是整個交易過程都沒去查斡旋單,最後買方花630萬買房子,賣方卻只拿到610萬,就是仲介騙取差價20萬(雙方還要再付服務費)
所以在調降價格之前及決定要賣出之前一定要看斡旋單而且有買方簽名以確認買方出價
另外假設你最後以1000萬賣出,但仲介跟你說成交合約簽1020萬,因為其中20萬是買方要給的服務費,
這是謊言,買方服務費是仲介跟買方的事跟你無關,沒事加到總價裏幹嘛
這時你可以:
1. 即然房子以1020萬成交賣出,你就應該收到1020萬,別管它買方服務費(千萬別簽服務費折讓單)
2. 拒絕仲介的"假"成交金,即然成交是1000萬,成交合約就是簽1000萬
要記住成交合約上的金額就是法律上的成交價,往後稅務、實價登入...等也是以成交合約上的金額為準
再來是房子成交後,付房仲服務費之前,就可與買方對質
因為交易己完成立場不再對立
你可打個電話過去聊聊...
賣: Hi, 恭喜你買到好屋哦
買: 謝謝,能跟你這麼佛心的賣家買房子真是上輩子修來的福
賣: 呵呵,現在房價這麼高,你能用1000萬買到這麼好的房子真的賺到了,我這次真的是忍痛割愛
買: ?? 什麼?? 我們不是用1050萬成交的嗎????
遇到此種狀況請先別付仲介費,請仲介先把多收的錢吐出來(不論是應該還給買方還是賣方),否則告上法院仲介一樣賠到脫褲子,反正仲介沒處理好別付錢就對了
brabus3856 wrote:
另外,若是有人出價斡旋時,若價格不滿意
可以朝服務費來『修正』嗎?
謝謝
可跟仲介談,最好白紙黑字寫下來
一般會用設定底價的方式等於一開始就設定了界限
仲介賣不了那麼高
就會考慮要不要自己折讓部份服務費讓房價低一點好賣出
(因為房子賣不出去房仲1毛都拿不到)
逍遙過路客 wrote:
他拿不出證據的啦
這句話正是仲介被抓包的時後最常講的話
所以要時時記得仲介都是笑裏藏刀,說翻臉就翻臉
抓仲介賺取差價不外乎斡旋單、買賣雙方對質
最保險的平常都要收集好證據
與仲介對話時也最好有錄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