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都更跟建商談的條件怎樣算何理?

樓主啊......這個叫「公辦市地重劃」不是都市更新
市地重劃的主要精神是,變更地目以及增加公共設施
公共設施包括道路、管線、公園及其他附屬設施
所以拿回50%的土地是正常的,那個叫做抵費地
自辦重劃的眉角就在抵費地,您這是公辦的不用太擔心

抵費地就是地主用來支付重劃所需的公共設施費用
藉由重劃增加之公共設施來提升地主土地的價值
其間地主不需要支付工程費,而是當重劃工程完成後
報請核算的金額下去計算,法令上限是55%
目前50%為概估值,但通常這也都是經過精算的結果,不會差太多
私人自辦不會差太多的意思又是另外一種意思了......
總之要提昇自己土地的價值,政府只是個規劃跟發起
費用還是地主自己要負擔,這就是重劃

變更地目的價值則在於原本重劃前地目無法開發故導致地價不高
重劃後一定都是搞成建地,住幾商幾看細部計畫,土地售價就翻了好幾翻
例如您原本是農地(塭仔圳那邊應該都是),可能1坪土地可以賣個5萬
而您持有土地100坪,土地總售價就是500萬
當重劃後您的土地剩下50坪,可是土地售價因為變成建地所以建商跟您開價一坪50萬
這時您的土地總售價變成2500萬,為原先的5倍(住三建地應該有機會到每坪40~50吧)
總之價值會增加,面積會減少,但地主得到的價值通常會高過原面積所換算的價值

房子的部分,房子在重劃裡面是沒有價值可言的,重點還是在土地
因為房子基本上會拆掉......當然也可以看條件要求建物保留
所謂條件就是您建築物剛好就鄰接細部計畫道路
且土地面積在扣除抵費地之後仍然可以比原有建築物大
那就可以要求在私有地配回時配在房子座落位置上
只是這樣領不到建築物拆遷補償費,同時工程進行中要忍受噪音等問題

最後,這沒有條件可以談......因為您這是新北市政府主導的「公辦市地重劃」
「自辦」市地重劃才有條件可以跟開發公司談
果然朱立倫市長維持一貫作風,他任內都不開放自辦市地重劃
從桃園縣長任內就是這樣子了,公辦有公辦的好處啦
-奇麗- wrote:
大家想想若是沒有賤傷這個唯利是圖的因素在裡面的話.....
都更的成功率會不會比較高勒


都更最大的困難在於整合。

自辦都更就沒有建商,每戶還可以分的比較多,
所以呢? 成功率有比較高嗎?

今天就算你是自辦都更,還是有屋主自我感覺良好,
或是比較貪心,就是要分得比別人多,
不照他的意思分,所有人就停擺,
不然就像文林苑,我就是不想都更,你咬我啊,
林家還是在基地旁邊,"或許"可以排除(避免樓歪,這點就不討論了),
但如果那一戶是在中間呢?

別老是說建商怎麼樣,屋主問題才是最大,
(別忘了,整個都更只要有一兩戶屋主有問題,就整個停擺了。)
就算你弄個都更諮詢又怎樣,
一樣有屋主懷疑建商和諮詢處勾結,
你能拿他怎麼辦?

大家還可以上網問網友都更相關問題,
可以問如何分才是合理,
但老一輩的人呢?
他們的合理就是別人怎麼分,我也要怎麼分,
也不管別人房子的條件和他的條件有什麼差別。

別說老一輩啦,相信很多在座的各位也是如此。

THE666 wrote:
都更最大的困難在於整...(恕刪)

所以由公家機關引導指導,再加上一次戶數不要過多
然後市府規劃出分配比公式,所有利益由都更戶自己均霑
覺對可以百花齊放的
一次200戶的都更跟一次20戶的都更,兩者間的利益跟會遭到的對抗度大大的不同
我們要的是市容更新不是賤傷的利益
重劃是農地變建地


重劃區內的房子 都是農舍(因有合法農地後蓋的)

重劃時會有建物或農作物的賠償金 (合法的1.6倍 不合法0.6倍)

現在重劃最大的受益者都是地主 在來才是建商


-奇麗- wrote:
所以由公家機關引導指導,再加上一次戶數不要過多
然後市府規劃出分配比公式,所有利益由都更戶自己均霑
覺對可以百花齊放的


市府規劃就會公平?

就算市府規劃100%公平,
但住戶覺得不公平呢?
那個xxx就可以拿到南北座向的房子,
我卻拿到西曬的房子,
那個xxx又在某公家單位做事,一定是有勾結...
這種事情會不會發生?
一定會,很且很多。
舉個例子,你家都更了,政府辦的,
結果大家都是1坪換1.5坪,
只有你和少數幾戶是一坪換1.2坪,
你會不會覺得不公平,一定有問題?
(更何況市府規劃不可能100%公平)
所以這種最難搞的事政府不可能去做,
讓民間(建商和住戶)自己去搞定。

另外不要一直說建商利益怎麼樣,
建商沒有利益,他幹嘛去做都更?
思想也別一直在哪邊贏哪邊輸,
還有一個名詞,叫作"雙贏"。

都更對住戶來說是好事,但誰要去做? 建商去做。
建商為什麼要做? 因為有利益。
但如果"改建"有利益,建商早就去找住戶談改建了,
但現實是依照法規,建商要去談改建沒有利益,
於是政府就弄了一個都更,可以提供容積獎勵,
讓建商有利益,有利益他才肯去做,
於是都更,建商有利益,住戶也換新房子,市容也變好了,三贏。

前面有說,如果不想讓建商加入,
那自辦都更啊,
把建商要做的事情,讓住戶自己去搞,
如果住戶不想自己搞,那誰搞?
推給政府搞?

THE666 wrote:
市府規劃就會公平?就...(恕刪)

要看文就要看清楚,不要眼睛雖然看著文但是看出來的文確是自己想的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教政府辦都更好嗎,是要政府提供諮詢跟引導
小股小股的由都更戶自己進行都更
你說的沒錯,人都是自私的
所以戶數越少變數越少,成功率就會提高
THE666 wrote:
市府規劃就會公平?

-奇麗- wrote:
要看文就要看清楚,不要眼睛雖然看著文但是看出來的文確是自己想的

挖哩咧......樓上兩位......樓主他這是政府辦的「公辦市地重劃」
跟都更差十萬八千里啊......鬼打牆了嗎這是?

個人經驗,市地重劃這玩意政府公辦地主會比較有利

mpig1927 wrote:
挖哩咧......樓...(恕刪)

跟著主題走.....................^^

-奇麗- wrote:
要看文就要看清楚,不要眼睛雖然看著文但是看出來的文確是自己想的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教政府辦都更好嗎,是要政府提供諮詢跟引導
小股小股的由都更戶自己進行都更
你說的沒錯,人都是自私的
所以戶數越少變數越少,成功率就會提高


政府提供諮詢跟引導,那要到什麼程度?
住戶最重視就是一坪可以換幾坪,
這要政府提供諮詢嗎?
如果是,那一樣回到最初的說法,
政府給的答案,公平嗎?
民眾認為公平嗎?

戶數越少,基地越小,房子就越難設計的好,
就好比地下停車場,
一棟大樓只有10戶,需要一個停車場的上下用的坡道,
一棟大樓有50戶,也只需要一個停車場的上下用的坡道,
所以他可以省下4個坡道的空間拿來做其他的用途,
一棟大樓只有10戶很難請管理員,因為每戶分擔費用太高,
一棟大樓有50戶請管理員,費用分擔就低得多了。


---------------------
.樓歪的很嚴重...
路過...

樓主,公辦市地重劃區內,如果你的房子是合法登記建物,

只要不是坐落在道路、公園、學校等公共設施用地上,是可以申請原地保留的。

但其他地主拿45%土地出去抵的公共設施開發費用,你就要拿現金補,這叫差額地價負擔,很公平。

如果申請原地保留成立...你占了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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