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ctw wrote:A1.招標(最有利標)A2.政府依照不同行政區定不同的價格,訂死豬價A3.那政府可能會自行or委託鄰居不定時稽查,所有權人超過一定時間不住屋內者,政府直接回收房子(恕刪) 最有利標就是最便宜標~出來的東西能看嗎~~2、訂死豬價~那大家都要買台北~~憑什麼你可以住台北我不能住?這時候怎辦?3、鄰居....幫幫忙~~要鄰居大家都沒人住那呢~~房子買了我不能買台北去高雄工作嗎?我不能出國留學嗎?我不能環遊世界嗎?
Japhy6060 wrote:另如有發現以人頭方式購屋經發現也屬實,則罰該房充公後拍賣,所得歸政府稅收。或將來有因人頭購房有糾紛,不管如何皆以房屋所有權人為該房合法所有人,不得有異...(恕刪) 重點是你要怎麼發現?人頭購房有糾紛~~所有權人給人頭我也不怕~人頭還欠我幾億開了張本票在我這咧~~我要求他還錢或是賣屋還我就好了~~
看到樓主寫是正港台灣人……大學生領22k也不意外了~回主題,其實根本沒有什麼解決辦法,嫌房價太高就先忍住不要買就好~忍不住的錢少又要空間大,地點好,環境優,鄰居水準高,住的舒爽,等想賣的時候要增值,留給兒孫屋況好,土地持分要大??從爺爺的時代土地房子就沒人說是便宜的,入厝要擺桌跟結婚一樣賺紅包(互助)爸爸那代也說貴,現在大家也喊貴……能買就咬牙買,不能買就等,不想買的不用進場LDS,政府碰過的市場向來只會造成進入障礙,獨厚特定人,搞得小老百姓連肉雜菜湯都喝不到……期待政府的公平正義的補貼蓋房大放送?……納稅人的荷包也是大家一起出的,其他繳稅人的公平正義在那?有所求必有所苦,值不值得就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