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房,除了增稅.減貸等變相處罰外,還曾做過什麼?

貸款年限有30年增加到40年
輕鬆貸!! 慢慢還到死~~就像是蝸牛背著中重的殼
真是德政
張金鶚當副市長後最大的功用就是幫政府增加稅收
你看看~~
現在財政部長多感謝他阿,竟然幫說出增稅這個好主意
張教授大概是在為財政部長之位鋪路吧
建議先買小房換大房方式。
我就是先買32坪公寓,然後換52坪透天,再換成現在81坪透天。
買房想一步到位沒有足夠資金會很辛苦,祝福你早日找到合意的房子
深深覺得這是討嗆文= =
所以你想要怎麼辦? 給你貸九成以上有人靠北圖利有錢人
不給你貸又說買不起 那豈不是精神分裂
我建議要買房要2015年以後 看看今年的地價稅漲幅就知道
可以去調自己家謄本看看三年調一次的公告地價這次被偷調多少 房屋跟地價稅會越來越高 公告市值每年調一次 先透露目前已經確定過幾年會條成市價九成,等實價登陸數越來越多 這些日子很快就來臨 別以為實價登錄這兩年才開始 其實地政事務所這十年來只要有人去登記所有權因買賣變更者都會打電話到代書跟房仲去問成交價,很多敏感度較低的都被問出價碼,地政那邊的DATA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像的,接下來就差一步就是公告價的調節。
dj_music_65 wrote:
張金鶚指出,與其課屬...(恕刪)

而我一眼卻看不完 wrote:
房子不買不會死
繳不起房貸才會讓你很想死(恕刪)


這句話強到不能再強!!!太一針見血了!

dj_music_65 wrote:
張金鶚指出,與其課屬交易稅的奢侈稅,倒不如增加非自用住宅持有稅。他舉例,美國持有稅率是1%,但台灣只有千分之一,對有錢人而言,成為炒作、不斷買房的誘因。
張金鶚表示,合理房價,中央、地方都有責任,但只靠增加供給絕對無法抑制房價,中央地方應合作管控「房屋」「土地」價格,增加持有稅稅基,才可能健全房市。
================================================
政府打房是好事,我是首購族,手頭有現金300萬,
但要買一戶2000萬的房子,得自備二成400萬
含30幾萬的交屋準備金(新屋),
外加裝潢買家電等,缺口還少了二百萬,
原想找銀行貨款九成1800萬,
誰知在政府的打房限貸措施下,沒一家願意貸我九成房貸,
退一步,原以為那85%,貸個1700總可以吧..
誰知還是不行(政府限貸規定,最多只給貸八成),
依目前房價漲的速度,我的存款跟本追不上漲幅的速度,
政府總是說打房要避免傷及無辜,
想不到我竟會變成政府打房下的犧牲者,
難道是我的臉長的不夠”無辜”嗎//




說實在的樓主應該說出很多人的心聲

政府打房應該是[打錯了]

投資客沒打到 反而打到真正要買房自住的人

讓真正要買房的人越來越困難

實在覺得很怪 要打投資客不是很簡單嗎??

奢侈稅調高到10年

發現用人頭的話重罰房價的一倍{一千萬房子罰一千萬,不繳罰金就強制執行跟管收}

這樣投資客無法炒房{也找不到人炒房}

現在減貸跟升息

這不是擺明要害自住的人嗎??

還是政府打房打假的???









搖滾小淇 wrote:
深深覺得這是討嗆文=...(恕刪)


我並不是來討嗆,
畢竟買房是大事,看了二年的房,,看到一間喜歡的房子,才會想要超貸購買,
三百萬,或許不多,,但也是我辛苦存了多年的積蓄..
總得為自己做最好的打算吧,
只是三年以前同事.朋友買房,銀行不但給全貸(少的也有九成),物件好的還會給超貸,
只是不懂政府打房,為何連我要自住的都會中槍,
況且我又不是不還銀行房貸,利息也是照規定給,
不懂何來討嗆之說..
dj_music_65 wrote:
政府打房是好事,我是首購族,手頭有現金300萬,
但要買一戶2000萬的房子,得自備二成400萬...(恕刪)


恕我直言,我個人月薪約12萬,我也不會想去買2000萬的房子

這種想法只是癡人說夢,逼死自己而已。

我每個月房租1萬2000元(台中市三樓透天郊區),再租30年我就77歲了

總共只花432萬,剩下(1568萬+2300萬)=3888萬,這些錢去旅行跟做公益多好。

留房產給兒孫爭奪嗎 ?

你們越想買,它越不會跌

fuwewe wrote:
恕我直言,我個人月薪...(恕刪)


租是不錯,但也要遇到好房東,
不然常常搬家,想到就暈了...

dj_music_65 wrote:
我並不是來討嗆,
畢竟買房是大事,看了二年的房,,看到一間喜歡的房子,才會想要超貸購買,
三百萬,或許不多...(恕刪)


既然只有300萬,應該就不要看太高的物件才是,
不是每個人都能貸款99%的...
根據國父當時的三民主義內容
房屋漲價應該要收50%以上的稅,因為

1、房屋漲價是因為社會建設提升該地點土地價值造成的,不收稅是圖利地主
2、依靠房屋漲價來賺錢,會讓人民買不起房子

之前高中時三民主義有讀到這段,早在民國初年國父就想到這個問題



=============================以下維基
民生主義[編輯]
漲價歸公的迷思[編輯]
參見:公告地價
在漲價歸公方面,孫中山認為「從定價那年以後,那塊地皮的價格再行漲高,各國都是要另外加稅,但是我們的辦法,就要以後所加之價完全歸為公有。因為地價漲高,是由於社會改良和工商業進步。」「推到這種進步和改良的功勞,還是由眾人的力量經營而來的;所以由這種改良和進步之後所漲高的地價,應該歸之大眾,不應該歸之私人所有。」[18]但對如何實施漲價歸公,國父遺教中並沒有更具體的說明。[19]有學者認為孫中山的漲價歸公,屬於其獨創的「照價收買制」(照價收買,公買公賣為主,地價稅為輔),與台灣現行的土地增值稅制不同。[20]
許多人誤認為孫中山漲價歸公的主張來自於亨利·喬治。事實上,漲價歸公的主張早見於約翰·密爾。其著作《政治經濟學原理》中就提到對土地買賣的資本利得加以課稅,因為地價上升是由地主改良及社會改良所致。所以扣除地主改良所增值的部分,應該完全歸還給全社會。[21]
但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在於:如果將地價上漲部分全數歸公,在土地持有成本(利率及持有稅)低的時候,地主便沒有出售土地的動機,造成閉鎖效果。[22]如果地主永遠不賣土地,沒有買賣的行爲,漲價便無從歸公,而地利依然歸私(地主仍然享受公共投資而無需付額外成本)。此外,土地增值稅與利得稅,在持有成本低的時候,也會發生轉嫁效果:如果稅負不能轉嫁給買方負擔,則地主寧可不出售,這樣反而導致地價上漲。[23]
另一方面,亨利·喬治對於孫中山民生主義的影響主要是土地單一稅論,亦即政府應以地價稅(land value tax)作為單一收入,而停止徵收其他雜稅。[24]孫中山曾指出「中國行了社會革命之後,私人永遠不用納稅,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國 。」[25]並曾在多次演講與民生主義第二講中提倡以地價稅作為政府主要稅收。[26]亨利喬治的土地單一稅論並非異想天開,多位當代經濟學家如米爾頓·傅利曼及威廉·維克里等人就指出地價稅為「最不壞的稅」與「最好的稅」。[27]由史迪格里茲所證明的「亨利喬治定理」,近年來更被學者喻為「地方財政金律」(The Golden Rule of Local Public Finance)。[28]然而,台灣地方政府為了派系選票考量,罔顧國父遺教及歷年稅改會議與監察院所提出「輕土增稅重地價稅」的建議,[29]刻意壓低地價稅等持有稅,降地囤地養地成本,方便土地炒作。這不但與民生主義「以地價稅作為政府主要財源」的精神背道而馳,同時也導致地方財源枯竭,每年必須仰賴大量中央補助,扭曲國家資源分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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