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屋->交屋時程與違約(急)

亂入一下~哈哈
討論中提到兩次被罵本末倒置
這句話不是說不合常理的意思嗎??
跟罵人無關啊??
IvanChen愛凡塵的兩三小事
如果有做履約保證專戶,
應該是等到驗屋交屋完成才會匯,
錢都撥進這個專戶,代表買方已經要買屋,
何來違約之論?
如果是賣方不想賣,應該是他違約吧!
貨在你手上 錢在屢保裡 不知道你在急啥 對方才該急 所以要做的事情是 寫個存證信函 寫明原約定事項 寫清楚 在法律上站穩腳步 這樣一切按照原先規定就好 到時候驗完屋沒問題 就可以撥款了
感覺仲介的問題不小,付了那麼多仲介費,結果仲介協調服務的品質那麼差,
一點專業知識和協調服務都沒有,搞成這樣子仲介得負一部分責任...

hobaybau wrote:
如果我們無法讓銀行順利撥款,讓他拿到尾款,我們就算違約...(恕刪)


我以為要合約內容有寫到但未履行,才叫違約.

這段話的意思,有寫在合約裡嗎?


如果有,那就認了,趕快撥款吧!

如果沒有,那是違了什麼東東??


(一般人應該不會這樣寫,
而是寫什麼階段要在什麼日期前,
將錢存進履保帳戶而已,
我個人還沒聽過有註明撥款日期的)
合約就只有寫3/20交屋~(未註明驗屋)

關於先提領兩成, 我們只有簽署提前動撥的同意書

我們也曾經提過租賃的方式,但對方不同意
賣方也不願再請這家仲介幫忙

至於房仲所說 "延後兩三年交屋"這段,其實我和先生都聽不懂,就當作他在嗆聲吧

so....謝謝大家熱情的回覆喔~鞠躬
就算遲延到3月21日才撥款,也只是遲延1天,老娘有的是錢,就付你一天的遲延利息,又怎樣?
1000萬法定利息百分之5,遲一天頂多給1000多元,不爽給就讓他去告。
基本上 約簽了 想反悔不買 幾乎是沒可能的 除非你願意將已繳的價金讓對方沒收(如果金額太高 可上法院訴訟 有時可減少一些損失 但不會太多)
謝謝大家,我們從頭到尾都沒有想解除契約XD
所以如同Max大大所言,大不了被罰一天的違約金@@
鞠躬再鞠躬~~

hobaybau wrote:
各位大大你們好,小女...(恕刪)

小心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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