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要過戶房子給你,你會?

我是覺得 妳阿姨應該是會給妳們 但是要等他不再了以後 因為妳有提過其他阿姨舅舅都不可靠 所以就把房子過給妳阿姨 現在想過給妳們只是留個後 問題是目前舅舅在住 要解決這問題比較重要吧 可能妳阿姨也不想得罪妳舅舅 所以只好把問題留給以後

nieshaku wrote:
提供可行方法給你..
1.認不認養跟房子過戶無關,不管是阿姨還是媽媽都不可直接贈與給你,有贈與稅的問題,樓上有說明了
2.可行方法就是,你以低於市價買下來,假設一千萬的房子,阿姨可以500萬賣給你,自家人算便宜,國稅局可以接受。實質上你匯款給阿姨500萬,而500萬可由阿姨私下以現金或其他方式處理給你,不要經過你或其他近親的帳戶即可。
3.等你成為房屋所有人,你多繳個幾十年的房屋稅,自住稅率的話了不起一年幾萬而以,人在情在,舅舅在的時候看他面子給他無償住下去,等舅舅一走,他的後代跟你完全沒有任何交情,這時候....就是你說了算!!看他是要拿錢來買還是要自己識相點搬走,你手上有這幾十年的繳稅單,還怕法院不裁定房子歸你嗎~?再者你是房子所有人,未來你創業需要資金、買房需要頭期,買車需要現金,你會發現這間1000萬的房子是很好用的...

這樣就算舅舅葛屁還是有同意舅舅家人長期佔用的問題
要這樣玩
建議先請你小阿姨與你舅舅簽訂租屋契約再過戶
不過如果是我
我不會選擇介入可能的紛爭中
房屋稅變多
如果房子是小阿姨"免費"給舅舅用
那就應該使用人繳不是天經地義嗎?
eye1984 wrote:
外婆當初會把房子過給小阿姨,其實是因為大舅品性有問題,所以才不敢留財產給大舅,而大舅一直以來不繳稅、不搬出,就是吃到小阿姨不敢怎樣才想來個鳩佔鵲巢。
真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阿~

所以妳繼承來的除了房子,還有的是與大舅的爭鬥、小阿姨的終老、每年的稅金?!
那間房的價金有高到讓妳願意一輩子概括承擔哦?即使可能一輩子都看得到吃不到也甘願?

沒這房,妳現在的生活是順遂還是困頓?
有這房,妳賺的是財富還是無止盡爛攤?

親戚紛擾他人說來總是容易,賣掉、趕走、貸款,反正爽的是說嘴死的人是妳!

不只是妳而是妳這一房都有做好準備要進入那紛爭中?那上一代的無解妳有把握定能有善終?

如此是否有答案了呢?
鼠錢 wrote:
簡單來說,你收了她的房子,人情義理上,你也要對人家負有最後的撫養跟照顧的責任以及身後事和祭拜。
(如果她自己能照顧好自己,那你可能暫時不需要煩惱這部份)
+1
不用想得太複雜
膝下無子只是想要年老有人照顧及往生後有人祭拜而已
認養一事,不一定要實際辦理
有可能只是口頭約定
親戚那邊就看過類似案例

會這麼做一定也是找感情比較好的親戚和晚輩
如果你們不嫌麻煩(舅舅那邊的處理)的話
就幫幫阿姨吧
孤單老人很可憐的


nieshaku wrote:提供可行方法給你.. 1.認不認養跟房子


以小弟的經驗,
就算是親屬間便宜賣,未來都有可能被要求補課稅,
因為國稅局都是根據個案主觀認定,
只是何時被抽到要補稅就不一定了。

樓主應分兩部分來談
一是法律上的收養合法問題(法律上好像沒有領養這詞)。
二是過戶後的稅務問題。

因遺贈稅真的很複雜,
國稅局的實務認定常常和我們一般人想的不一樣,
強烈建議第二點可以找有經驗的代書聊聊,

第一點或許可以直接找當地戶政機關直接詢問會比較完整一點。


我是你我就這樣回~~


阿姨,你是講真的嗎??~
我可以答應你,但是你得答應我一件事情!
就是,你如果真要這樣做的話!我會真的把你當第2個媽看待...
以後你老了,生活上需要照顧我你要答應我要讓我照顧!

如果,你可以答應這個條件我就OK!!...

不過,還有一間事情你這樣給我房子是不是還有稅金的問題啥的??
現階段我的經濟能力可能負擔不了!!還有大舅的問題,畢竟他是長輩
我不知道怎麼去處理...

你就先講這樣,看看你阿姨會怎樣回應吧!!

另外,有個網友講了一句話

"如果你不住那裡,也許可以跟大舅協調負擔稅金的比例,要好好講啊,態度要好一點。"

我覺得,好好講也沒用!!~~這樣的親戚我家不是沒有,基本上他就一定會抓狂

那怕你只是要他自行負擔10塊錢!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
eye1984 wrote:
今天聽到老媽這個詢問...(恕刪)


tdbigman wrote:
最後,還有真贈與或者假贈與的問題,

牽涉到偽造文書或者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狀況。

所以你最好先搞清楚,你阿姨要借你人頭避稅(逃稅),

還是因為膝下無子,想要認養過繼一個孩子,然後把財產留給他?


----------

如果是前者,只是要借人頭,那可以說,這就是逃漏洞,

逃漏洞,從來就不是好事,就看政府機關抓不抓,

牽涉到稅款的部分,台灣政府抓得很凶,

特別是對小老百姓。

我建議你不要接受。後續糾葛會很多。

但如果是後者,他想要過繼一個孩子,這其實對你是有利的,

當然你要付出一些什麼,我是建議,先別考慮財產問題,

先考慮情感上你是否接受。...(恕刪)


樓上這位仁兄正解無誤~~~~~

想逃漏稅免談叫他去找別人....

想過繼一個孩子~~~就看樓主感情上是否能接受了

1000萬不是一筆小數目....

eve55eve55 wrote:
肥咖就是美國海外追稅行動~
跟你是否有台灣護照無關喔!~

只要你是"美國人"+有海外資產=就需要誠實申報!~

請查明後再...


其實你說的也不對,有綠卡就會被追稅了,有綠卡的人還不是美國公民,只是擁有永久居留權而已。

giobling wrote:
建議先請你小阿姨與你舅舅簽訂租屋契約再過戶...(恕刪)


租約一簽,就變成不定期的萬年租約了,如果又言明不必付租金或租金很低,更可以流傳後代。

反而是現在沒租約,隨時可以趕。


在下換個角度想


房子甚麼的其實個人感覺不重要

但樓主能拿到美國永久居留權或綠卡的話。

在下反而覺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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