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eshaku wrote:
提供可行方法給你..
1.認不認養跟房子過戶無關,不管是阿姨還是媽媽都不可直接贈與給你,有贈與稅的問題,樓上有說明了
2.可行方法就是,你以低於市價買下來,假設一千萬的房子,阿姨可以500萬賣給你,自家人算便宜,國稅局可以接受。實質上你匯款給阿姨500萬,而500萬可由阿姨私下以現金或其他方式處理給你,不要經過你或其他近親的帳戶即可。
3.等你成為房屋所有人,你多繳個幾十年的房屋稅,自住稅率的話了不起一年幾萬而以,人在情在,舅舅在的時候看他面子給他無償住下去,等舅舅一走,他的後代跟你完全沒有任何交情,這時候....就是你說了算!!看他是要拿錢來買還是要自己識相點搬走,你手上有這幾十年的繳稅單,還怕法院不裁定房子歸你嗎~?再者你是房子所有人,未來你創業需要資金、買房需要頭期,買車需要現金,你會發現這間1000萬的房子是很好用的...
這樣就算舅舅葛屁還是有同意舅舅家人長期佔用的問題
要這樣玩
建議先請你小阿姨與你舅舅簽訂租屋契約再過戶
不過如果是我
我不會選擇介入可能的紛爭中
房屋稅變多
如果房子是小阿姨"免費"給舅舅用
那就應該使用人繳不是天經地義嗎?
eye1984 wrote:
外婆當初會把房子過給小阿姨,其實是因為大舅品性有問題,所以才不敢留財產給大舅,而大舅一直以來不繳稅、不搬出,就是吃到小阿姨不敢怎樣才想來個鳩佔鵲巢。
真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阿~
所以妳繼承來的除了房子,還有的是與大舅的爭鬥、小阿姨的終老、每年的稅金?!
那間房的價金有高到讓妳願意一輩子概括承擔哦?即使可能一輩子都看得到吃不到也甘願?
沒這房,妳現在的生活是順遂還是困頓?
有這房,妳賺的是財富還是無止盡爛攤?
親戚紛擾他人說來總是容易,賣掉、趕走、貸款,反正爽的是說嘴死的人是妳!
不只是妳而是妳這一房都有做好準備要進入那紛爭中?那上一代的無解妳有把握定能有善終?
如此是否有答案了呢?
阿姨,你是講真的嗎??~
我可以答應你,但是你得答應我一件事情!
就是,你如果真要這樣做的話!我會真的把你當第2個媽看待...
以後你老了,生活上需要照顧我你要答應我要讓我照顧!
如果,你可以答應這個條件我就OK!!...
不過,還有一間事情你這樣給我房子是不是還有稅金的問題啥的??
現階段我的經濟能力可能負擔不了!!還有大舅的問題,畢竟他是長輩
我不知道怎麼去處理...
你就先講這樣,看看你阿姨會怎樣回應吧!!
另外,有個網友講了一句話
"如果你不住那裡,也許可以跟大舅協調負擔稅金的比例,要好好講啊,態度要好一點。"
我覺得,好好講也沒用!!~~這樣的親戚我家不是沒有,基本上他就一定會抓狂
那怕你只是要他自行負擔10塊錢!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
eye1984 wrote:
今天聽到老媽這個詢問...(恕刪)
tdbigman wrote:
最後,還有真贈與或者假贈與的問題,
牽涉到偽造文書或者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狀況。
所以你最好先搞清楚,你阿姨要借你人頭避稅(逃稅),
還是因為膝下無子,想要認養過繼一個孩子,然後把財產留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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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前者,只是要借人頭,那可以說,這就是逃漏洞,
逃漏洞,從來就不是好事,就看政府機關抓不抓,
牽涉到稅款的部分,台灣政府抓得很凶,
特別是對小老百姓。
我建議你不要接受。後續糾葛會很多。
但如果是後者,他想要過繼一個孩子,這其實對你是有利的,
當然你要付出一些什麼,我是建議,先別考慮財產問題,
先考慮情感上你是否接受。...(恕刪)
樓上這位仁兄正解無誤~~~~~
想逃漏稅免談叫他去找別人....
想過繼一個孩子~~~就看樓主感情上是否能接受了
1000萬不是一筆小數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