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覺得你十分倒霉。。。陳小春2525 wrote:錯誤觀念,賣屋不要找...(恕刪) 好奇你拿到賠償金了嗎?都過好久。。我也買兩間房了。。我是委託永慶直營店。有各種保固。所以下次還是會找仲介買屋。賣屋別找永慶。同一物件買時說的極划算。賣時就變問題物件。。。壓價壓得很凶。
xavier.j wrote:我會想問這個問題是想...(恕刪) 你既然知道人性本貪很正常,那怎麼不要去簽委託就好,來01上問這個做什麼呢?買賣雙方會氣炸也是房仲貪而已阿,你既然認為這合乎人性,那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阿,房仲所做的一切也是貪財而已。買賣雙方貪,房仲罵;房仲貪,買賣雙方罵,這符合你說的人性,很正常阿。放心去簽委託吧,如要賣房最好是簽專任約,找21世紀不動產台中南屯店最好。
lilice wrote:真的覺得你十分倒霉。...(恕刪) 賠償??房仲怎麼會賠償呢?都已經決定要下海當房仲了還講賠償,是教育訓練不好嗎?姊姊接觸了那麼久房仲了,竟然不知道房仲是提告要錢很積極,詐欺被告能拖就拖...拖延也是一種訴訟策略阿,房仲撈了錢身體總是會變差...
雨芯 wrote:除非自己會買賣交易程...(恕刪) 但總比跑法院以及蒐集證據輕鬆多了阿,為了貪圖一時方便找房仲賣房,到最後也是要跑好幾年法院。該說是偷雞不著蝕把米嗎?不過我倒是不反對大家可以去試一下啦,反正順便學習法律知識以及社會經驗也好。
雨芯 wrote:除非自己會買賣交易程成續和過戶藥要不然跑起來會粉累. 錯了,完全不會累。找代書就好,這些事都是代書在跑的。仲介只是買賣兩邊牽線,真的要過戶的時候,所以手續也都是代書在做的。代書收費多少?幾千到一兩萬,和仲介的幾十萬上百萬來比,差多多了。alanpoio wrote:重點是大部分買方不放心直接跟賣方買吧?!...(恕刪) 這也是錯覺。現在房屋過戶都需要開履約保證戶,買方錢都是進履約保證戶頭,買方沒有同意以前,銀行不會付款給賣方的。中間人是代書,只要買方找信得過的代書,一點都不必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