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dychiu wrote:對的方向,作就對了...(恕刪) 這也要看他要不要繼續推,還是等記者改天一問木可市長又.....嗯.....這個,...專業問題由專業解決,我只是提供大家一個思考和討論的議題。話說,百日內2百多間違建瞬間都「處理」和「未違法」,但我比較質疑的是,是「完全拆除」了幾件???「完全拆除」了幾件???「完全拆除」了幾件???(因為重要所以說3次)前有大大說建管處的處長跟同仁真的是很辛苦,這倒是真話。
"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這招夠狠,我很贊同,但違建樣式百百種,執行標準在哪裡?是只有屋頂加蓋、前後院外推、防火巷增建不行,還是包含陽台外推、格局變更、未留開口的防盜窗、露臺雨遮、室內機房變寢室....等等一堆多不勝數的違建??展現鐵腕決心是很好,但不能先花點時間了解問題,做好規劃再公開說明嗎?總不能每天都光靠震怒、痛罵來解決問題吧,拜託說明得清楚一點,別讓社會只有劇烈動盪,結果實際進步卻很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