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sai wrote:
基本上前半段是沒錯!...(恕刪)


投資客大概會退場,除非物件價格真的吸引力非常高
不然未來投資客入手風險太大
E.TTsai wrote: 應該是回朔到20140101......(恕刪)

可回溯103年1月1日持有未滿2年出售的適用於新制,也就是觸碰到奢侈稅範圍的也列入新制,有沒有發現問題在那裏?這條到最後會改掉的,如果沒改,實務上操作的只會讓手上的物件滿2年再出售,反正也沒差多少時間,被課的稅卻差很多,未來的市場將是這些物件的天下
cobrawu wrote:
可回溯103年1月1...(恕刪)
這條不會改,就是有奢侈稅才綁兩年,跟現在改新制是一樣的

奢侈稅也是兩年後賣,改新制也是兩年後賣,合理!

是光頭不是禿頭 wrote: 投資客大概會退場,除非物件價格真的吸...(恕刪)


我認為相較於奢侈稅,對想一兩年內買賣的短線投機客可能是利多,以前奢侈稅課徵稅基是買賣總價,也就是賣價要大幅超過買價才不會虧錢,現在房地合一稅是有賺錢才要繳,而且還能把裝潢,修繕等費用列入成本,如果虧錢,三年內還能後抵,這中間真的太多手腳可以做了
B180w246 wrote:這條不會改,就是有奢侈稅才綁兩年,跟現在...(恕刪)

奢侈稅稅率和房地合一稅稅率一樣嗎?今年未滿2年賣掉的要用那一個條款課稅?
cobrawu wrote:
奢侈稅稅率和房地合一稅稅率一樣嗎?今年未滿2年賣掉的要用那一個條款課稅?...(恕刪)

當然是奢侈稅啊! 房地合一要105年實施,所以笨蛋也要撐兩年

明年要賣還沒過兩年要被新制課稅? 一樣再笨也得撐兩年
B180w246 wrote: 當然是奢侈稅啊! 房地合一要105年實...(恕刪)

去看看條款吧,有回溯到103年1月1日起未滿2年賣出的
cobrawu wrote:
去看看條款吧,有回溯到103年1月1日起未滿2年賣出的...(恕刪)

大哥,房地合一還沒過耶XD

就算過也是105年開始實施,這麼急著繳房地合一稅?
B180w246 wrote: 大哥,房地合一還沒過耶XD 就算過也...(恕刪)

過了就回溯課稅,這樣有沒有比較明白了
cobrawu wrote:
過了就回溯課稅,這樣有沒有比較明白了...(恕刪)

我的認知是過了也是105年實施,今年賣的都是一樣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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