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6168 wrote:
想買房的人, 該不會天真的認為, 賣方會把這15%的稅自已吞下去..(恕刪)
你說到重點了....
其實要解決根本不難
學學其他國家 限定一個期限內買賣
賣價不得提高多少%數 不然就是違法
即不影響自住戶 以後的買賣(總不會自住 然後不停的又買又賣吧?)
也能打擊炒房投資客
這樣 短期買賣炒房的賣方 那15%就得吞下去了
(以下為假設)
例如法律規定 原物業 不論買賣幾次 三年內賣屋 不得高於原買價的3%
違者將罰原物業的10倍罰款(一定要高到 讓賣家無法轉嫁買家)
歐洲一些國家 50年來 房價漲不到50% 不是沒原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