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沒有永遠所有權。戶政地政有許多日據時代的爛帳,某些精華地,就是有開枝散葉的產權爭議,無法有效繼承的話,被造冊列管....後面很麻煩的。(兄弟都可以爭了,家族更是混亂)政府是最後的贏家!房子土地,是理財手段,但也需要有些相關知識。(富不過三代)土地房屋,如果不是可以收租的,養地/轉移成本,不低的。政府是最後的贏家!
zaitkirk86 wrote:阿不就遇到劉X鴻,什麼永久權有屁用?你說在合法的台灣,允許這樣抄家嗎?但在苗栗,公務人員被自殺率很高啊...(恕刪) 全台灣都一樣啊,不然美河市的原住戶跟地主幹嘛抗議淡海那一帶被政府徵收了多少?這兩個都在新北所有權本來就是一種迷思,法律保障的是『財產權』而土地,本來就是屬於國家的(要繳地價稅給國家換取使用權)房地產土地徵收時,政府會給予補償金,這就是保障財產權 -> 不給補償叫做『沒收』只是政府的補償金是用公告現值,而非實價當然也可以用實價徵收,但徵收成本變高還不是拿我們的稅金去付?當實價徵收時,那每年房屋地價稅金也該實價課稅吧
我們能認為我們"個人"真的可以擁有"永遠的房地產"嗎?1.若沒有來生我們頂多是在世時持有這一段時間而已2.若有來生誰能保證來生還能擁有你現在的房產至於說至少可以傳承給自己的子孫啊是的 沒錯但是我要說的是不要說"家"啦我們就以"國"來講中國就不知已經歷經多少個朝代了真的有永恆不變的嗎?我只知道"滄海桑田"這個道理它是一直存在的
不能說迷思70年的話你買到使用了30年的房子..跟你一樣年紀結果70年使用年限到了你也70歲了你的房子要被收回去70歲的你還有能力買房嗎?稅制在怎麼改也不會讓你70歲繳不出房屋稅而且房子可以傳承給小孩..總比你的小孩什麼也沒有好
從國民黨到台灣實施「土改」掠奪地主私有地到大埔、美河市、內湖聯開案等,接著調高房地持有稅及交易稅與房地合一稅對房地遺產的不友善來看,台灣房地產的永遠所有權只是暫時的,政府隨時“有權”收回,明搶跟暗奪的分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