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馬車 wrote:出租的房子如果手機訊...(恕刪) 不知道你是房東還是租房者.....不過會問這樣的問題真的挺讓人感到匪夷所思!!如果這部分也要房東負責~如此一來可以延伸出來的類似問題可真不少.....不過多虧大大這樣有創意的問題~~~造就更多天馬行空的想法~~的確為這周末添加了一點樂趣!!
我也遇過奇特的, 幾年前某父母幫新婚的兒子媳婦來租房子,打好一年契約, 七個月之後說要解約, 問他原因, 他說他兒子和媳婦在這邊都一直沒有懷孕, 馬上臉上三條線...依照這個發文主的說法, 看起來我應該負責一下, 可惜我老婆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