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6105 wrote:
感謝各位版友幫忙解惑
不過這樣看起來 大家都挺謹慎看待這一塊的 似乎有很多做生意悲慘的經驗= =
我會謹慎看待的 尤其是供給量太大這一點
itismylife大 是否能多講一點 如果是商辦呢?
大家都講這麼明了還看不懂?
明顯你是想"投資"不是"自用"
請問錢丟到金邊去你是看得到管得到嗎?
如果還冥頑不靈就自己去那裏住半個月
相信你就會做出正確的評估
現有商辦數量少,需求持續增加中~
柬埔寨人很喜歡做生意,不論是小攤販或中型企業,越來越多人投入創業
由於東協議題發酵,所以蠻多國家企業持續進駐(中國、日本、韓國、馬來西亞、越南.....)
柬埔寨要躍升為國際城市,會持續不斷招商,政府會積極營造合適的環境讓企業進入
由於柬埔寨位於北東協中央,預期會成為重要樞紐,當然企業優先選擇南來北往都便利的地點
,佳華換算下來每坪租金媲美台北一級商辦
REALPOWER wrote:
還在炒金邊啊......(恕刪)
iem3000 wrote:
請教一下這是從什麼地方看到的新聞?我怎麼從來沒聽說過?
就我所之政府是強迫將房屋拍賣且將增值的部分沒收,何來沒收房屋?
頂多是犯罪收入所買的房子,例如你是毒販將獲利拿去買房且證據確鑿,或有可能被沒收
但是正正當當代錢過來澳洲買的房子,他們沒有這樣權利的
若是你有看過哪一則新聞或是法條這樣寫的,煩請分享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