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昌0427 wrote:春哥 你太誇張了啦...(恕刪) 遇到正派房仲當然不用擔心啊,但這種事遇到了就是要做最壞打算,太樂觀對自己沒好處。不想面對就直接買下來,日後告屋主債務不履行即可。站在房仲角度來看,原本可撈到6%,因為買方不買只剩斡旋金,就算業務願意少撈點,但房仲老闆呢?人家開公司可不是來念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