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賣不掉,就辦理以房養老


Victor_P wrote:
有興趣的可以問我哦...(恕刪)

可否請您指導大家一下,
如果以您所說的承作條件:"貸款金額是房價的70%,30年2.8%",
市價3,000萬的房子,
每月可領的金額是多少?
如果領滿30年, 總共可以領取的金額是多少?

感謝.
yc168 wrote:

如果以您所說的承作條件:"貸款金額是房價的70%,30年2.8%",
市價3,000萬的房子,


3000*70%=2100*2.8%=58.8/12=4.9萬/月

1.以房養老(月領4.9萬)
2.店面出租(月租2~3萬)
3.勞保年金(月領20000)
4.壽險年金( 5000)

你房子30年內都可以租人

當你65歲一個月有9萬可以花也夠了


yc168 wrote:
就已經賣不掉了,代...(恕刪)


計算在錢上的最大利益, 並不會被所有的人感到最大的快樂
除非你的人生只有錢, 那將會是怎樣悲慘的人生啊!
lordkon wrote:
3000*70%=2100*2.8%=58.8/12=4.9萬/月

您的答案也許跟正確答案差不多,
但很抱歉我必須說 - 邏輯完全錯誤.

您以為把3000萬的房子放給銀行,
銀行就願意付一年2.8%的利息給您嗎?
您是以房子作為擔保品跟銀行"貸款", 不是把房子當成現金存在銀行.
利息是你要付銀行的, 不是銀行要付給你.

另外一個月退休要多少花費才足夠,
每個人情形不同, 不在我討論的範圍之內.

rdcmd wrote:
計算在錢上的最大利...(恕刪)

呵呵,
我純粹在討論樓主的論點: "房子賣不掉,老年時就辦理以房養老"
是否在財務操作上是個符合邏輯的方案.

至於價值觀, 我並沒有興趣在這裡討論.


更何況多多如果那麼不在意金錢,
怎麼不趕快把所有手上的房子全部用一折丟出來呢?
捐出來作公益也不錯喔!

以房養老 重點是在養老 而非賣房獲利吧?
天下的確沒有白吃的午餐
要銀行付30年的養老金 當然就得付出相對應的代價
只是這代價有人用獲利的角度算了算覺得不划算罷了!

但是站在老人的立場
如果只有一間房子 為何要留給後代?
一直很奇怪為何許多人會有這種觀念?
自己辛苦了一輩子 賺得一間房子 臨老還要省吃儉用留給後代?
況且如果不只一個小孩 如果其中一個覺得遺產分配不均還會有家庭革命!

手心向上跟手心向下 自己的感覺跟別人的感覺是差很多的
這個政策的好處是讓退休後沒有收入的老人
可以用自己的房子讓自己每月還有固定收入
讓自己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 也減少出現爭遺產的困擾
或許以商業角度來看是銀行贏了
但站在退休老人的立場 他要的已經不是獲利 是尊嚴

不要說幹嘛不直接7折賣掉拿現金
老人手上有幾百萬現金 難保你的兒子孫子不會想來挖走
這些社會新聞不少見 也不用爭論了...
一個好的政策 別讓太多炒房或者銀行賺太多的雜音給掩沒了


yc168 wrote:
呵呵,我純粹在討論...(恕刪)


人生的每一個決定,很難純粹邏輯討論,
故以此在此事上僅財務角度討論,且自覺有意義者,便如同我說的,人生就只剩下錢
此為合理之邏輯推理,非大大所謂的價值觀問題
再者,大大或許有些許的閱讀障礙,不然就是精於曲解人意
不以金錢之最大利益為考量,與不在意金錢可非等號
168春天 wrote:
房子賣不掉,老年時就辦理以房養老,
3000萬`4000萬的房子如果賣不掉,就辦理以房養老
1.以房養老(月領80000)
2.店面出租(月租ˋ40000)
3.勞保年金(月領20000)
4.壽險年金( 5000)
5.股票,期貨,基金(月領20000)
這樣退休生活應該是夠的


rdcmd wrote:
人生的每一個決定,很難純粹邏輯討論,
故以此在此事上僅財務角度討論,且自覺有意義者,便如同我說的,人生就只剩下錢
此為合理之邏輯推理,非大大所謂的價值觀問題
再者,大大或許有些許的閱讀障礙,不然就是精於曲解人意
不以金錢之最大利益為考量,與不在意金錢可非等號


麻煩您回去看一下開版樓主的po文,
其中有多少的篇幅講到錢.
我純粹是在開版樓主設定的議題框架下來討論,
自然離不開錢.
您要擴大議題, 或扭曲議題, 那是您的自由, 但我並不認同也不想回應.

另外小弟也建議您, 討論中不需要牽扯到對他人的”評斷”.
您所言的"閱讀障礙", "曲解人意", 以及"人生就只剩下錢"…云云,
都是對他人”personal”的指涉, 甚至可以說是人身攻擊.
個人的立場是, 我並不想對討論對方的人身有任何的批判,
也請您自重.

yc168 wrote:
您要擴大議題, 或扭曲議題, 那是您的自由, 但我並不認同也不想回應.
另外小弟也建議您, 討論中不需要牽扯到對他人的”評斷”.
您所言的閱讀障礙, 曲解人意, 以及人生只剩下錢…云云,
都是對他人”personal”的指涉, 甚至可以說是人身攻擊.
個人再說一次, 我並不想對討論對方的人身有任何的批判,
也請您自重.


看者自有公評, 身正自不必急
回到實質議題的討論, 分享一下以房養老的實際操作提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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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高齡社會來臨,合作金庫銀行昨天宣布推出國內首宗商業型以房養老「幸福滿袋」貸款,有屋族不必擔心未來「窮得只剩下房子」,可活化自有不動產,獲得安養所需資金,能在自己的房子內終老。
合庫金董事長廖燦昌表示,「幸福滿袋」貸款是一種理財服務,旨在將「房產轉換成現金」,幫助銀髮族退休後仍能領到穩定的生活費,維持生活品質。

政府過去曾推出公益型以房養老方案,銀行主管表示,當時是以政府預算及公益彩券的盈餘作為貸款資金,資格限制很多,包括獨居等條件門檻太嚴苛、導致乏人問津。

合庫副總程燕翼表示,這項方案的貸款條件寬鬆,只要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且名下有房產,就可辦理卅年期的以房養老貸款。若房產地段好,貸款成數最高可達七成,利率最低百分之二點一三起機動計息,第一階段先開辦大台北地區的以房養老貸款,預期明年全面開辦。

有屋族本來就可拿房子抵押借款,但以房養老貸款有何優勢?合庫個金部協理陳寬祺表示,銀行借錢一定要問「還款來源」,才能控管風險。高齡退休人士沒有固定收入,想要貸款「第一關就會被打回票」。

陳寬祺說,過去大家認為以房養老貸款,就是死後房子交給銀行,與國人的傳承概念有衝突,合庫的以房養老貸款,可讓獲得房子、年齡超過六十五歲的配偶也申辦以房養老貸款;也可以讓年輕的繼承人以繼承到的房子申辦房貸來還款,繼續擁有房產。

為保障貸款人的基本生活,合庫以房養老貸款設計,每月繳息不能超過貸款本金的三分之一。陳寬祺舉例,位於大台北地區價值二千萬元左右的房產,辦理卅年期以房養老,貸款七成,可借一四○○萬元,以利率百分之二點五來計算,貸款人每月可獲得貸款金約四萬元,但是每月要支付利息。

隨著貸款本金逐月累積,每月要支付的利息也愈來愈高,但到了貸款第十一年後,每月貸款扣除利息後僅餘二點七萬元,已達上限,之後每月繳息金額不再增加,差額累積至卅年貸款到期日再一併繳付。


新版以房養老貸款條件

‧年滿65歲,本人名下有房產。

‧依據房產價值,評估貸款額度、成數及利率。

‧透過律師協助,確保申辦人了解貸款內容及相關權利義務,將房產設定抵押給合庫,辦理貸款。

‧合庫每月給貸款人養老金(貸款本金),貸款人則支付利息。貸款本金逐月累積,貸款人每月要支付的利息也愈來愈高。

‧當利息累積至每月貸款本金的三分之一的上限時,貸款人每月所需支付的利息不再增加,差額則累積至到期日一併繳付。

‧若貸款人往生:(1)繼承人是配偶,可繼續以房養老。(2)繼承人或保證人願意清償本金及利息,則將房屋交給繼承人或保證人。繼承人有資金需求,可以同一筆房產向合庫辦理房貸,貸款清償貸款。(3)繼承人或保證人不願意清償本金及利息,合庫將房產拍賣並扣除本金及利息,餘額交給繼承人。(記者沈婉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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