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tw wrote:
台灣法律太輕了,保...(恕刪)
預防勝於治療,改變建築文化,法律只是其中之一....

提昇國民的建築相關知識,也很重要...(內政部營建署..)
3.2.5 嵌縫:舖貼後應配合黏著劑之硬化強度並根據核准之技術資料及施工說
明書施工。除另有規定外嵌縫寬度不得小於 3mm 或大於 11mm,顏色須送
樣經工程司認可後方得使用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esys/file/chinese/dept/bw2/09310.pdf
3MM.....
這規範,知道的.......真的不多....

SO:雙管齊下
壹:修法....建築法規(監造分離)
預防勝於治療....內部部營建署
人家已在審節能減碳....咱們??偷工減料
蓋完了,結束營業??
再重新成立新公司....
不能要求政府把關、監督....再300年都做不到的,但是...修法...可行,買房子的千萬人自行監督....
一:所有工程,需成立網站~~頻寬要有所規範...尤其蓋給別人住的房子
....全程攝影拍照,地基、綁筋、灌漿.....混凝土強度檢測...

....建築年限多久,網站就要多久....
二:工程屨歷...所有材料、工人、流程...需要揭露於網站....
三:難嗎?不出10年,會出現有國際競爭力的營造廠
....1~....短空:黑心建商、營造商...會沒有生存空間
....2~....長多:....點我...像這種公司,會更多...
貳:修法....建築法規(罰責、懲罰性賠償)
一:一棟房子,使用年限至少40年以上,保固3年,延長為20年(結構、混凝土、滲水、漏水....)
二:黑心對住房者造成的損害,懲罰性賠償不為過....
參:如此,不出10年,人頭?黑道?不良建商?黑心廠商?.....生存空間就少了,大家多花點錢,住得安心...相對公共工程品質也提昇....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台灣的法規是把偷工減料的可能都算進去,對美國人來講,軍用建築也沒蓋到這個樣子,配筋再密下去,連混凝土都快灌不進去了。
除非是偷工減料到一種極為誇張的程度,要不要爆真的很難,而偏偏就是有人會幹到這種很誇張的程度。
工地現場最常見的就是混凝土車等太久,混凝土已經開始固化,照講這是要整車退件的,但是最常見的做法就是加水硬灌,那驗下去的強度根本完全不夠。混凝土不夠力,再多的鋼筋都沒用,柱子是靠混凝土撐起來,不是鋼筋。
不是說921之後的房子安全,而是1980年前後的房子很可怕。
1980年前後是台灣錢淹腳目的年代,當時像林明輝這種建商多如牛毛,所有人都在搶建,市場多得是錢,只要建起來,就一定會有人買。
水泥缺料,能蓋!
鋼筋缺料,能蓋!
缺建築師,能蓋!
缺技術工,能蓋!
工地現場連個知道混凝土該怎麼養護的人都找不到,
房子怎麼蓋起來的,就大家想吧。
台灣經濟奇蹟背後很不堪聞問的真相。
不一步一腳印踏實去做,煙火之後留下的都是垃圾,這就是台灣真正的經濟奇蹟,大家還看不明白嗎?
林明輝這個年代的人,現在如果有混上來,全是各界大老,仔細看他們的調調,全是一群見錢不要命的人。
真的不要懷疑你的眼睛,三句話不離錢的,管它是學界大老、政界大老、醫界大老,差不多就是了。
台灣經濟奇蹟個屁,飲鴆止渴,後世買單而已。
風兒輕輕吹 wrote:
剛倒的大樓就是歷經921...(恕刪)
不是單純的二分法
921就是個篩子
建築物經過一陣篩選
但不是留下的就沒事
有的樑柱還是有裂痕 但住戶故意不申報危樓
有的樑柱有裂痕 但會去補強
維冠大樓經過921有沒有裂 有沒有補強 只有住戶自己知道
但從現在其他同建商的案子都有出現裂痕來看
我覺得921時可能就已經傷到了
至於新的建案真的沒有比較安全
主要還是因為偷工減料的方式越來越多了 但政府不去管
反而讓他合法化
合宜住宅等都是例子
例如裝飾柱 早期用新的沙拉油桶
後來政府說不准
於是建商有去好好開模嗎?
No~建商用保力龍..哈哈哈
其他還有很多
輕鋼架結構
沒有支撐的陽台等等
坦白說 個人觀感
這些建商和設計師應該通通抓去關才對
1.建築法規修訂加嚴
2.建商與民眾防震觀念進化
3.房價的增值使建商獲利變高
在921以後人民與建商認識到地震的危害與威力,人民開始瞭解建築工法,建造時就會去監督,使建商較無機會去偷材料。建商也因重大事件關係,出現一些比較有良心的建商,主打建築安全的房子提供民眾選擇,當然價格也是變高,這個趨勢引導後來民眾選擇房子的意願,逐漸成為台灣共識,當然還是有不法建商還在挺而走險,這就要靠大家去抵制與舉發,這樣台灣才會更好。
協助推動事項
目前廠商建案的設計與建造,在台灣的法規下,都屬於建築師,但是建築師的薪水是建商給的,這個會容易造成拿人手軟的問題,建議修改後續建商是給政府錢,政府在發給建築師,由政府來養這些建築師,這樣建築師較不容易與建商掛鉤(當然有掛鉤需加重其刑),把建造與監造分權執行,後續才不會再有人受害。其實這次南投有一間新蓋的飯店倒塌,我比較有興趣的是這間。
建築法第十三條 本法所稱建築物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以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為限。但有關建築物結構與設備等專業工程部分,除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外,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公有建築物之設計人及監造人,得由起造之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自治團體內,依法取得建築師或專業工業技師證書者任之。
開業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不能適應各該地方之需要時,縣(市)政府得報經內政部核准,不受前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