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敝人能力不足,是自身的問題
但被評論為"投資客"(還好不是"投機客")
這倒有些不同想法
第一:
政府是否有規定一人僅能擁有一件房子?
如果沒有,我一定有權買第二間房,
問題就在於我有沒有錢?
如果我有錢,要買幾間房也是我的自由
如果我沒錢,但是有資產(房子叫不動產)
我利用不動產向銀行借錢,也是合理
如果我沒錢也沒資產,但有正當收入,信用良好
我用我的"信用"跟銀行借錢叫"信貸",也是正常
以上都是合法也合情合理
第二:
如果我的舊房子不能租人,那麼許多比我有錢太多的房東都該死了
如果我的舊房子租人來補貼一些貸款,這是不行的?
那甚麼樣的增加收入哪來補貼才是可以的?
那麼那些真正的包租公、包租婆,光收租就不愁吃穿,是不是應該抓出來批鬥
第三:
我認為的炒房:
我曾受邀,每人出個100萬,幾個人湊個頭款,找個地段好買間樓,
轉手賺個1~200萬,每個人分個幾十萬,獲利數十%,但我不願意
我朋友內線有預售屋可以類似傳銷方式銷售,以低於市售價簽紅單,
在快交屋或交屋前溢價售出,賺個幾十、上百萬,但我不願意
我是因為實際需求不夠住,如同車子不夠大,再買一台大車在全家人的意思是一樣的
買來也是自住,而不是轉售,何來需讓大家批判?
第四:
如果我租人補貼叫做"投資、炒房"
而需將舊公寓賣掉才行,那我也必須先有房子住不是嗎?
所以找市區的公寓跟郊區的透天,房價差不多的,這也是我的考量原因
抑或各位在買股票會在高點買,售股會在低點售嗎?
第五:
我post此文的本意是
我從不反對打房,因為房價需與薪資水平相關,目前已經背離太多
會造成窮者更窮,富者更富,但綜觀世界各國盡是如此
但是買來若非自住,這才是炒房的嫌疑
而且就目前看來,若我有錢,我何須拿舊房子貸款呢?那這樣大家會覺得我是投資客嗎?
不過還是有不少朋友提供給我好的建議,還是謝謝大家的指教
敝人能力問題不需大家評判,比起許多收入不足連生小孩都不敢生的
我有三個小孩,能多為他們做些準備
你們不想有這樣的父親嗎?
我們還是有努力盡好自己的責任及義務
riklin wrote:
舊房子貸款還要限定...(恕刪)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