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301分
文章編號:60465008
個人積分:61分
文章編號:60465227
牛奶伯 wrote:
那是現在有房地合一稅, 不能觸擊短打了才這樣.
早幾年沒有房地合一稅, 奢侈稅的時代, 邊租邊賣打帶跑, 房子裝潢美把租金拉高, 投報率作高了丟給下一手, 賺到了錢再買下一間. 有配合的銀行 + 人頭用高成數多貸幾間. 每間房都放個半年, 一年就賣掉了, 手上的永遠都是新套房, 不用扛房子折舊和家電, 傢俱故障毀損的損失. 年紀輕輕就滾到三十間套房, 一定是比酸民多了些看法和作法. 不相信的就繼續酸囉
閣下說的這樣應該算是投機客而非包租公(婆)
既然是短跑的投機客我想就大方的說不用用包租公婆來掩飾投機的事實
虎克貓 wrote:
什麼叫富人,年收千億才算是....
是否有意曲同工之妙...
台灣兩千三百多萬人
每個人對富人的見解不同~
不過投機跟投資我想這定義市場有很明顯的區分
帥過頭算投資還投機?
說了買進就放著出租的劉媽媽算投資還投機?(前提是真的言行一致)
你舉的例子異曲無同工之妙吧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