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go Bingo wrote:
我也是不久前才剛賣掉一間房,但說實在的當我是賣方時,我真的不在意買家拿出多少現金出來,他拿二萬元和拿二百萬來到面前有差嗎?
談成順利簽約,當然沒差,
問題就是在談成,但因某一方因素,而無法順利簽約時,握旋金才會起作用。
假設你的底價是1000萬,仲介拿買方的1萬斡旋金,說買方因為XXOO...所以最高出只能950萬,
你考慮了2天之後,決定簽收斡旋,950萬賣他。
但過2天仲介跟你說他不買了,他說950萬太貴了(他聽01網友說,仲介會收斡旋,表示他的出價超過屋主底價),你之後會如何?
其實每個人之後的反應都會不同,
有人會覺得無所謂,再賣就好了,1萬元斡旋金也不沒收。
有些人會覺得還好,至少有斡旋金1萬可沒收。
有些人會覺得很幹,好心便宜賣你,你搞這一套,說不買就不買,我的好意只值1萬?
下個買方斡旋金沒出個3、50萬別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