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有錢賺當然就是放,苗頭不對,就會開始限成數,鑑價變低,藉口折舊,承辦跟分行都有業績壓力。

薪水的220倍只是規定,成交價就是有人還是會做高,然後再加一成做裝修貸款,也還毛胚房。

樓上說的對,人類就是會重複同樣的錯,因為當下沒有人會認為自己是最後一隻,他只是想賺一點就跑。
2227995 wrote:
這叫小小小小漲2倍、瘋狂大跌12%

andersen777 wrote:
樓上真的是內行的,法拍沒出量,根本就沒開始進入SARS,金融風暴,還是86年之後的大跌。

可是瑞凡, 成交量已經回不去了!
要等到法拍出量,
出現金融風暴時,
那成交量

跌12%就有人開始起笑,
那要是等到跌20%, 30%, 40%, 50%
如果說沒動念過從房地產賺錢,那只是個笑話!

房市多頭階段,一路從懷疑、驚訝到憤怒的心情,小弟可以理解!!

法拍出量的時候?您真的敢進場嗎??
人生到死轉頭空

但死後也不一定會在轉世到台灣,所以免驚

就算轉世到台灣,或許已數百年後,改朝換代、法令修改,所以免驚

就算短時間內就轉世到台灣,也不一定轉世成人阿...所以免驚
台南老地主,傳產家族,買房子只是置產消化現金,捧個交情買套房,買土地多過買房。

家族小孩多,留給小孩成家,生意上捧個場,也無所喂套住或賠錢,因為這些人買房的目的是置產。

投資客現在愈來愈難獲利,法拍屋也有很多自住客進場標,政府稅金又一項項加,因為沒加稅,軍公教薪水和退休金佔了台南市快九成,不找錢,難道要破產發不出錢來?

以前房地產可以賺錢,因為稅少又不查,不是稅多這些人負擔不起,而是不是很好賺,把錢拿去其他地方,這些老地主很精,台南土地行情很清楚,錢準備好等著風暴收一次土地房子,人家是有錢有耐心。
不良房仲也是亂源,貪心洗屋主,只想賣高單價提高佣收,應該要出現類似拍賣網站的出價平台,由買家出價屋主直接決定是否要賣,何必再讓房仲傳話?
dreamon4036 wrote:
如果說沒動念過從房地...(恕刪)


我真的SARS,2008,2011都有進場買來自用,到現在都沒賣,沒想太多,就剛好有需要,覺得跟建商實際成本多兩成合理了,就買。
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andersen777 wrote:
開價高20%或政府公告區域平均價高20%,就是觸犯法律。
在德國遊走法律邊緣的人,比如停殘障車位,幾乎路人都會斥責,遊走法律邊緣,


當地房價大漲,有人願意用19.9%買,我就不能用19.9%賣嗎?
賣了就叫做遊走法律邊緣?

如果是你要賣屋,有人願意用19.9%買,你會賣他多少?
THE666 wrote:
扯到甚麼遊走法律邊緣...(恕刪)



德國人不會,我的經驗連從公司拿20美金的樣品材料要回台灣,助理看到還罵我,要寫清單和報價單給海關,不然是偷德國政府的稅,公司應該要支付這些成本。


一張地鐵票2歐,四人團體只要5歐,我們只有三人,想說買團票省一歐,被同行波蘭同事罵,只有三人就不是團體,沒有取巧這回事。

在德國,你漲19.9可以賣,合法,但不要說出去給認識人聽到,沒人認為你聰明,在公司聽到,你的升官就沒了,因為你不是誠信的人,鄰居知道,你的人緣就很差。

所以我從德國人身上學到了,犯法是要罰款或坐牢,遊走法律邊緣的人和公司,難保不會有道德風險在看不到地方犯法。

本質上,會去想走在法律邊緣的人,就是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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