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d441 wrote:
要趕人房東也得付出代價,難道是不用簽約的嗎?

租屋契約是1年或半年1簽,簽之前有說好情形,當時只帶1位小孩,後來變成3位就是違約。

違約就是趕走,是要付啥代價?你以為全台灣都是鼎泰豐模式,見人就鞠躬哈腰嗎?

那如果你的房子租人後,對方再轉租當二房東?或是開賭場、應召站?你也照單全收?

三房可隔成套房,或是租給小孩已長大的家庭,選擇房客很重要,這是房東權利,不必妥協。
SWAY說


其實現在的自住客都已經比我當年買屋時還精明了。
其實今年買賣移轉可能只剩下20萬左右戶,跟少子化一樣的崩跌下來。
其實不買房,你的人生也不會怎樣。
當股市指標是台積電,營建業一點都不是最重要。

房地產真的不是人生最重要的東西,你別搞錯了。
現在奧客文化盛行。
出租不謹慎,碰到一個的損失可能大過收到的房租。
總結一句
快點買房這種故事文就會少很多了

素還真真真 wrote:
帶小孩不租,這種經歷我有過、我懂,當時來租房的是一對夫妻跟一個小孩,隔月就
變成一對夫妻+3個小孩,理由是另2個放暑假,等開學後也沒走,直接戶口遷入
轉學台北,再隔數月,換我叫他們走,不只租金會拖、還太吵,左右鄰居都跟我抗議。
三房的有租也好,不租也行,房東自己也有兒孫,留著不愁沒人住,自住房屋稅可申請三間。
三房可隔成套房,租金更多,房子是看地段、交通、學區,好的房子人人搶,偏遠的房子就不必了。


你的議題跟貼的沒關係
叫做 租客不依當初約定租房
老實說 我也還沒看過租約內寫明了有幾個人才能租的
房東不爽 就是一年後趕人
不就是這樣?
我可也是房東 只是房子不在台灣..

所以一對夫妻帶了一個小孩要去租房
有這麼難嗎?
這是我argue的點
我的經驗是 以正常三~四房的房來說
我這樣的人口 是很搶手的租客

而這故事跟我們說夫妻帶小孩要租房很難
搞得很悲情
這就是最好笑的地方...
nibanibaniba wrote:
你的議題跟貼的沒關...(恕刪)

是你自己沒把主題看懂,怪我嚕?

主題的伏筆就是現在不買房,下一代也可能跟著租房,其中小孩跟房東的活潑對話

只是點綴效果,重點在夫妻走遠五公尺後回頭望 ← 隱喻時間飛逝20年!看見自己

小孩仍然沒買房而去租房,這是暗示租屋族的辛酸,不是在跟你研究三房要租給誰。

★小孩才5歲,無行為能力怎租房?正常情況爸媽走一定是牽著小孩走,怎會獨自去對話?
我跟房客的租約,也有寫清楚是住幾個人呢。
不過,我們當然不是惡房東,
不會哪天南部親戚來借住幾天,
我們就拿著租約趕人走。

同意版主所說的,
現在奧客很多,房東有挑房客的權利。

所以,我跟老公說,
要當房東,就要有"不差這一條"的能耐,
要不然,真的得不償失。

n大的經歷,在我看來,
就如同雜誌上的"我靠@#$,賺到人生的第一個億"的故事,
沒幾個人做得到。

周圍的同事,大多有一間安身立命的房子,
雖然大家覺得房價會跌,
但只有一個有膽說要賣自住房,去租屋,等低點。

但這個有膽的同事,在我看來就是東施效顰了,
因為他為了賣房,已經一家子在外租屋一整年,
房租花了30萬了,
但,房子一年來乏人問津,根本賣不掉。


好幸福的一家三口, 高興住哪裡就租哪裡, 過幾年也許手頭寬裕點又遇上房價崩盤, 還可以三折購屋
素還真真真 wrote:
是你自己沒把主題看懂...(恕刪)


主角都說了
我們不租給有小孩的..
然後 最後它們又租到了

我還真無法像你引申到好幾層思維外的結論

當然也許前面說不租給小孩的 可能是有人盜用你的ID發的
還有 回文的幾個 很自然地都認為是不租給小孩的 應該都沒有樓主的悟性

不過 重點還是 這爛故事怎會需要這樣討論?
sorry, 我太認真了
nibanibaniba wrote:
回文的幾個 很自然地都認為是不租給小孩的 應該都沒有樓主的悟性

悟性是由內心啟發的,能長遠的看一件事,才能體會其道理,這是定位問題。

很多知名品牌大老闆,同樣是以不持有,而選擇租賃來經營店面據點,這是謀略。

所以本身開牛、馬、蛙,卻也是在租房的比比皆是,在此並非以此為特例對象。

反倒是本身並非此類族群,確是鼓吹以租代買,自我催眠不買房,人生也不會怎樣?

★房地產真的不是人生最重要的東西,但房地產絕對是人生最重要幾樣東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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