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就跟你說過.你不信
1.因為你現在叫.不動產提供人.銀行只認簽約的人.另外借款人有正常繳款.銀行沒權任意收回..借款人沒有正常繳款.銀行也要經法拍.這是法規.你要替他還是你自已高興.跟銀行沒關係.借款人不塗銷.揳約都還在.除非時效到期..
他還可以在借回來的.搞不好白目行員還問他要不要回覆先前額度..2.銀行行員的心態.這筆倒了.跟他沒關係.銀行跟股東的損失.但如果借款人.去告銀行.行員沒事要上法院.如果敗訴.銀行會叫他賠.換成你是行員.你也不會開的..
3.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經法拍過水..跟銀行說你不繳貸款.時間一到就請送法拍.你在用關係人名義拍回來.還有可能不用還這麼多..
可是你好像己經還了
枉費我之前打這麼多字...打字很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