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內房屋一買一賣的心得

ugogy wrote:
是指底價1000萬左...(恕刪)

正解

去年委託時,同社區實價登錄行情約為1080W,我開價1200W
那個下斡旋出950W

我跟仲介說:我是第一手屋主,雖然現在怎麼賣都是賺,但是我不想被社區其他人當傻子,
或是覺得我很缺錢所以破壞行情賣房子,所以我的底價就是最近的成交實登,
不必幫我賣高,相對地我也不會降價求售,所以你不必來跟我喬價錢,實登我會自己看。
來聊 wrote:
我們家繳十年了還還不到本金的一半耶,因為前三年只付利息而已.
貸四百,十年來只還了一百五.
要想換屋,好難.
若是想從舊屋裡再借貸買新屋,怕是還不完


那是因為用了寬限期,所以其實只還了7年本金...
(所以我一直覺得寬限不是個好東西)

不過以您貸400來反推,10年前大約500成交,現在給銀行估價行情約在900-1000
以銀行放款7成而言,一共可借出700,扣掉剩餘未還本金250,還可以實借450

但是當然啦,還是要看看同時兩邊繳貸款有沒有壓力,不要太勉強才好

citybear wrote:
幫獅大讚聲一下小弟...(恕刪)


讓您看笑話了...這點小屁事還上網PO文

不過若是您有意換愛駒,我也很有興趣

Folium wrote:
看了大大 的經驗 我也來分享一下 自己 也是四五個月來 換屋的歷程 和經驗
我自己是因為小孩漸漸大了 目前住的房子 也覺得空間實在不夠用
所以就 開始找新房子 一開始目標就很明確 要知名建商 三年內新成屋
如果能離老婆上班地點近就更理想了
看屋大概一個月(去年11月)就簽約了 大概是賣主開價的 85%
當然也有參考實假登陸的價錢 現在回頭看 我的買價 也算是貼近行情
目前新家住起來很舒服 建物品質蠻不錯的 買屋挑知名建商 還是有差的
環境也不錯 社區內的住戶素質還蠻整齊的 沒什麼特異份子
然後再來就是賣屋了 我在農曆年前搬入新家後 就先花了幾萬塊 把舊家的地磚 換新
因為之前舊家地磚有翹起 如果局部整修 找不到同花色的來替換 就乾脆 全換掉了
然後牆壁再重新油漆 整理後 看起來還真的是舒服百倍 然後就簽了幾家仲介一般約
結果大概不到一個月就賣掉了 賣價比現在的實價登陸 略高一點 其實在賣出前
我的房子看屋的人一直很熱絡 因為我的舊房子地點真的很好 當然整理過賣相好也是重點
所以還是買賣不動產的老話 地段 地段 還是地段 地段好的話 不但容易賣 而且價錢也不會太差 即使我的舊房子 屋齡已經超過20年

總結我的經驗就是
賣屋前把屋子稍微整理一下 賣相好就容易賣 賣價也比較好
不論買賣 實價登陸是個好東西 要善加利用
如果是符合自己需求 而且又負擔得起 就買吧
未來房價是跌是漲 真的不是我們能掌握的

以上是自己親身經驗 提供大家參考 ...(恕刪)



感謝分享............
來聊 wrote:
可以先買再賣的人太厲害了,重點要先生得出頭期款,舊的賣不掉兩頭要繳房貸,苦啊.

有沒有人可以教我怎麼先賣房再買房?

當你有小朋友時,就不會想先賣後買了! 因為搬家超累,如果房子出售時,過戶期間還沒有找到自己要的房子時,就只能回租(跟買方議條件,通常成功機率不高)或找租,等找到房子再搬一次家! 而先買後賣的確是要先準備前期款,但兩邊房貸到是比較好談,有些銀行還有服務換屋貸款專案,再說房子買進到交屋最少也要一個多月,等到真正繳兩邊貸款時,也要兩三個月,再說您可以跟銀行談舊屋出售前,先利用寬限期來減緩出售舊屋時的資金壓力! 只要舊屋貸款沒有太多,基本上都是可行的!
lsr1017 wrote:
當你有小朋友時,就不會想先賣後買了!...(恕刪)


確實如此,當一個地方住久、家當太多時,搬家就是場惡夢...
而一個好父親不會想讓子女一直做惡夢

BTW,您的新居挺好看的,換的好!
pklyandon wrote:
光是買賣之間的稅金問題,

可能就跟房租一樣了

再加上後面如果又要找仲介服務?

服務費用?

這樣不就虧更大? 還是覺得2年內會井噴?

結論: 千金難買爺爽快!...(恕刪)


人生不應該只為了錢而存在...
獅甲大獎 wrote:
人生不應該只為了錢...(恕刪)


版大一邊喊缺錢...

然後一邊在租2年,原因說是聽老婆的話?!

以上...

人生不應該只為了錢而存在... 100%同意...



結論: 千金難買爺爽快! 有說錯嗎?!
pklyandon wrote:
版大一邊喊缺錢...

然後一邊在租2年,原因說是聽老婆的話?!

以上...幫不了你

人生不應該只為了錢而存在... 100%同意...

結論: 千金難買爺爽快! 有說錯嗎?!


當然錯了啊!
結論應該是"爺的爽快很好買!"


不過您的前提就不對,結論錯也不奇怪

1.我不是喊缺錢,只是說錢不夠多,沒有多到可以為了一間只要住2年的房子買新家具或是大翻修的地步,也沒有多到同時兩邊繳房貸而毫不心疼的地步
2.不用租的住2年(您應該是筆誤),原因不是聽老婆的話,是怕老婆唸,嫌煩

獅甲大獎 wrote:
正解去年委託時,同...(恕刪)


我去年也是這麼想 出價差了30萬沒賣

今年可能要和人合開公司需要錢時舊有點後悔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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