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Stock wrote:6年才賺了不到15%, 看來房產也沒有高報酬啊......(恕刪) 老大您沒投資過房市吧...一億的房子有人拿現金一億買的嗎??再者就跟股票一樣...一兩年前市場好不賣...抱上去又抱下來...這要怪誰...
政府敢做再說吧!註銷了更好,連房屋稅都不要繳了!反正老到快倒的房子本來就沒什麼殘值了,只要土地所有權狀還在就好了,價值一樣可以灌進地價裡,炒房改炒地,四百多萬戶政府根本不敢拆,要住要出租依然如故,還不是馬照跑舞照跳?豪哥大 wrote:房屋所有權狀註銷房...(恕刪)
tzechiny wrote:政府敢做再說吧!註銷...(恕刪) 房屋只有使用權早就很多國家在做了不這樣400萬戶老宅就依然被釘子戶左右而無解透過修法建立建物安全使用年限的法令依據後政府就可以透過禁止買賣跟限期拆除兩個手段來處理如果政府藉此把容積率跟建蔽率兩塊肥肉鬆一鬆不只政府辦長照2.0的錢跟場地都有了土地所有權人因為有利益,應該半夜爬都要爬去房子又多又好又便宜,還政府,建商,原屋主三贏,世界多美好
使用權的制度很多國家都有,但都建立在土地國有制上,台灣的土地是私有的,自己的土地上蓋自己的房子本來就有使用權,你想定幾年都沒用, 有種就來拆吧~~所以只把房屋打成違建是沒用的,台灣從來都沒有解決違建問題的能力,未來也不用抱太大希望,不解決土地問題都只是治標不治本~~豪哥大 wrote:房屋只有使用權早就...(恕刪)